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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特首選舉至5月 林鄭: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嘅任務

押後特首選舉至5月 林鄭: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嘅任務

(獨媒報導)第五疫情一發不可收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行會特別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押後行政長官投票日至5月8日,提名期則押後至4月3至16日。她強調現時疫情嚴重,「唔應該分心,亦都不容有失」,並稱:「呢個亦都係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嘅重要指示精神,即係話我哋需要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嘅任務。」

押後符合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

行政長官選擇提名期原定今星期日(2月20日)開始,至3月5日結束;投票日則為3月27日。林鄭強調今次押後不會超越現屆政府任期,並指押後理據相當充分。符合公眾利益。

她稱決定是出於香港正面對兩年來疫情最嚴峻的局面,形勢危急,特區政府考慮公共衞生及保障市民健康大前題下,「特區政府必須集中力量應對疫情,唔應該分心,亦都不容有失,呢個亦都係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嘅重要指示精神,即係話我哋需要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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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選舉受限影響行政長官認受性

她又指政府不是首次因疫情而押後選擇,在第三波疫情時亦曾押後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她強調今一波疫情在農曆新年後急速惡化「破紀錄上升」。她又解釋,儘管辦一場選舉只涉及1,462名選委投票,但選舉本身有一定公共衞生風險,加上其他社交距離限制措施,候選人亦無法進行正常參選工作,例如與選委會成員會面、與公眾交代政綱、與傳媒互動,「所以某程度上係削弱咗選舉嘅公平、公正、公開,對行政長官認受性亦會帶嚟一啲影響。」

林鄭又指,《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21條(1) 列明,選舉管理委員會如認為投票嚴重影響危害公眾健康,可押後選舉14日,但強調條例明顯不能滿足現時情況,即疫情不會在兩周內消減,加上不停押後亦會為選舉引起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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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已訂全民強制檢測方案

林鄭又主動解釋押後至5月8日的原因,指是考慮到疫情發展、政府換屆工作需要及選舉規定,並透露在中央支持下,已製訂全民強制檢測方案,認為疫情至少要2至3個月才會穩定。另外,候任行政長官需中央任命及自行籌組班子,並於7月1日宣誓就職,故需保留一定時間工作,加上法例規定14天提名期及21天進行競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