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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撥200億購置社福設施 3年僅用1.5億買4物業

政府撥200億購置社福設施 3年僅用1.5億買4物業

【獨媒報導】上屆政府於2019年《財政預算》提出撥款200億元在全港多區購買物業作社福用途。事隔4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表示,截至今年3月31日,僅使用1.5億元購買4個物業,用於設立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有議員質疑政府「慳家、出手低」,孫玉菡表示不認同,稱社福設施規限較多,如設立幼兒中心不可離地超過12米、附近不可有娛樂場所及按摩院等,加上大多數放售物業都是舊樓,難以滿足消防或無障礙設施的標準,而社署過去3年接獲450份放售建議書中,有300份被評為不適合購入,運作上有很大挑戰。

政府在2019年《財政預算》提出撥200億在全港多區購置約160個社福物業,包括48間長者鄰舍中心、28間幼兒中心、15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12間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辦公室等,並於2020年6月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事隔3年,孫玉菡回覆立法會議員口頭質時指,截至今年3月31日,政府僅以1.5億元購買4個社福物業,分別位於深水埗區、中西區、東區和觀塘區。

江玉歡質疑政府 「慳家、出手低」

提出質詢的選委界吳永嘉,以及民建聯李世榮關注政府會否縮短購入程序。選委界陸瀚民問政府會否劃線,把資源投放於其他社福項目上。選委界江玉歡就質疑計劃的成效,詢問孫玉菡是「慳家、出手低」,還是實質操作與初衷不銜接。

社福設施規限多 300個物業被評為不適合購入

孫玉菡表示,財委會通過撥款時,對撥款用途有清晰規限,因此款項只能作購買物業以設立社福設施。他亦不認同「出手低」,指過去3年社署共接獲450份放售建議書,當中約300個物業因消防、無障礙設施不符合要求,被評為不適合購入;60個物業業主收回建議書;8個物業超出產業處提出的合理價格。現時有約70申請正在評估,當中8個已進入最後階段、28個正實地評估及跟進中。

他指,由於政府購置物業時,需要視乎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供應,並考慮消防、無障礙設施、面積及位置,及附近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等細節。他舉例指,設立幼兒中心限制多,例如物業不可離地超過12米、附近不可有娛樂場所及按摩院等,而過往提出放售的物業都是舊樓,消防及無障礙設施難以符合要求,業主又未必願意投放大量資金改建,計劃運作上有很大挑戰。

2023/24預留7.89億元購置社福物業

孫玉菡稱,當局已將較少要求的社福設施列入清單中,以加快購買速度,並會繼續與市場溝通,盡最大努力購入合適處所。他亦透露,當局已於2023/24年度預留7.89億元進行相關工作,但認為不宜就此制訂關鍵績效指標(K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