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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第二階段塑膠管制終須走塑 壽司變「盲盒」是遲早的事

江玉歡:第二階段塑膠管制終須走塑  壽司變「盲盒」是遲早的事

(獨媒報導)首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實施不足一周,日式連鎖超市DON DON DONKI「盲盒壽司」掀起超市堂食和外賣熱議。環保署更兩度解話,指超市熟食部及美食廣場食店如即時製作食物,並提供用餐區進食即屬堂食,不能提供即棄膠餐具。不過,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回覆《獨媒》指,長遠來說當第二階段「走塑」實施,外賣膠盒終會受到管制,壽司變「盲盒」都是遲早的事,形容DONKI 「盲盒」一事只是「茶杯裏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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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銅鑼灣DON DON DONKI用餐區內的告示。


《獨媒》記者周五(26日)再到銅鑼灣DON DON DONKI視察,發現壽司已經轉回透明膠盒包裝,堂食區亦再沒有貼上日前的通告。

有業界稱環保署前後解釋有出入

事源日式連鎖超市DON DON DONKI 在「走塑」實施首日,將部分壽司轉用紙盒包裝以提供堂食,引來社會熱議。環境及生態局在「大嘥鬼」社交專頁解釋,即使顧客購買預先包裝食物並在超市範圍內即場享用,情況與一般銷售及外賣情況一樣,超市仍然可以使用膠盒和膠蓋包裝外賣壽司。不過,有業界表示該解釋與署方今年2月「走塑」法例實施前,向零售服務業界講解的內容有出入,稱署方文件解釋在熟食部售賣食物供客人在超市的用餐區進食應屬「堂食」。

環保署:超市熟食部提供用餐區進食即屬堂食

環保署昨晚發稿澄清,指超市及百貨公司將預先包裝食物,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將視作外賣,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不過,如超市內的熟食部,在顧客下單後即時製作食物,例如炒粉麵,並設有用餐區供進食,則與一般餐廳無異,須遵守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不能提供即棄膠餐具。

在美食廣場食店下單並進食即屬堂食

至於商場/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環保署指如美食廣場同樣提供預先包裝食物,並放置在貨架上或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但美食廣場內的食店按顧客下單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例如炒粉麵,同時美食廣場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就與一般餐廳無異,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如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

食環署:美食廣場食店只提供外賣

不過,食環署就食物牌照對美食廣場食店規定就有不同詮釋。食環署昨日回覆傳媒指,商場內的美食廣場由商場提供座位供訪客休息或進食外賣食品,附近店舖只是製作食物供外賣,故只須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至於超級市場,有不同的經營模式,有些設有桌椅供顧客享用在超市內購買的外賣食品,亦有超市設有持牌食肆為顧客提供堂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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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江玉歡

江玉歡:食物牌照與「走塑」不能混為一談

究竟超市或美食廣場的食店提供外賣或堂食,是否需要根據牌照規定?江玉歡回覆《獨媒》指,不應將食物業牌照與「走塑」條例混為一談,在今次事件上只需集中看「走塑」條例如何解釋,否則會容易令公眾有誤解。

至於美食廣場食店因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只能提供外賣,提供堂食會否引來食環署執法。江玉歡稱食環採取甚麼行動「係食環嘅事」,「睇另一條條例啦,就唔係睇呢條環保責任」。

美食廣場標明供食店之用 即屬餐飲處所範圍

美食廣場的坐位由商場提供是否同屬食店的餐飲處所範圍。江玉歡稱,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第603章第63條(2) ,不論該地方提供的座位或桌子是否由餐飲業者持有,如該處標明提供予食店作進餐用,則視為餐飲業者的餐飲處所的部分範圍。江玉歡指,換言之如美食廣場的座位標明給予食店作進餐之用,理論上該些座位是食店的餐飲處所範圍,可當作食店堂食的地方。

江玉歡又形容DONKI 「盲盒」一事是「茶杯裏的風波」,認為長遠來說當第二階段「走塑」實施,外賣膠盒都會受到管制,壽司變「盲盒」都是遲早的事。她又讚DONKI態度審慎,認真審視條例,認為應給予他們尊重,「佢宜家無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