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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吧掌摑女子 休班警普通襲擊罪脫 官指兩證人供述不同版本 無法磨合

涉酒吧掌摑女子 休班警普通襲擊罪脫 官指兩證人供述不同版本 無法磨合

【獨媒報導】48歲警員被指於去年8月休班期間,在旺角樓上酒吧襲擊38歲女子致嘴角受傷,之後連環摑臉兩巴,警員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經早前審訊,今(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余俊翔指,女事主與酒吧職員在庭上供述兩個不同的版本,他無法肯定事件經過是如何發生;即使接納女事主的版本為真,也無法排除二人之間的身體接觸可能純屬意外觸碰,儘管被告並非沒有可疑之處,但最終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 Lab Bar 襲擊女子魏可盈。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

官:事主與證人供述兩個不同版本 無法肯定事發經過

裁判官余俊翔裁決時指,女事主與酒吧職員之間的證供是兩個不同的版本。女事主供稱被告衝向她,先打她的嘴,然後掌摑她的右邊臉,之後掌摑她的左邊臉;然而酒吧職員卻供稱是女事主先動手襲擊被告,被告才打女事主的右邊臉。余官表示兩個版本無法磨合,法庭無法肯定事件的發生經過。

官:即使接受女事主版本為真 也不排除意外觸碰

余官續指,即使他接納女事主的版本,但法庭須要考慮她承認酒吧內桌椅之間的距離非常接近,若被告想靠近女事主,通道的空間亦非常狹窄,再考慮被告當晚醉酒程度,他無法排除二人之間的身體接觸可能純屬意外觸碰。

儘管被告的行為並非沒有可疑之處,但由於無法理解事發過程,法庭未能作出不可抗拒的推論,故此余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女事主早前供稱遭掌摑兩巴 酒吧職員則稱女事主動手在先

女事主魏可盈早前在庭上供稱,案發當晚與被告在酒吧初次相識,過了午夜後,女事主去完洗手間出來,發現一名金髮女子倒臥在地上,眼角有傷痕,並情緒激動地罵被告,之後離開酒吧。女事主發覺被告的眼角亦有傷痕,問他是否需要消毒,惟被告罵事主:「有無搞錯!你幫人都唔幫我!」被告並撞向女事主,女事主見狀亦推對方胸口一下,被告繼而衝向女事主,導致其右嘴角受傷,但不肯定被告是撞傷她,還是咬了她一下。女事主稱被告之後掌摑她的右邊臉,再掌摑左邊臉。

酒吧職員則供稱,當晚目睹被告遭金髮女子施襲,被告之後坐在梳化上休息,女事主上前與他交談了大約20分鐘,之後坐在梳化的背面,背對著被告。酒吧職員不久後察覺到女事主用手打被告,之後目睹被告展開手臂,打在女事主的臉頰,朋友見狀隨即分開二人。

案件編號:KCCC24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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