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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適報警救護搜索不果被揭亡 消防及警方指已引新科技 家屬:犧牲一條生命改善

男子不適報警救護搜索不果被揭亡 消防及警方指已引新科技 家屬:犧牲一條生命改善

【獨媒報導】一名六旬漢於2017年在砵蘭街因頭暈氣喘報警求助,但疑因未能得知正確地址,救護員到附近搜索7分鐘不果後離場,兩小時後途人發現事主並報警,最終證實死亡。死因研訊今(29日)繼續。事主女兒陳詞指,父親報警時說出附近店舖名稱,但他不知報案中心系統不能搜尋店舖位置。她質疑接線員及救護員沒有「行多一步」,並要求加強接線員培訓。消防處及警務處的代表則指,事主所說的是「行內術語」,首次聽聞者未必理解。他又指,閉路電視顯示事主於報警約10分鐘後已失去意識,因此他並非「漫長辛苦等待救護車兩個幾鐘」,也不能肯定「救護車係咪可以喺佢死亡之前救到」。消防及警方代表強調,事後部門已經引進新科技協助定位,事主女兒回應:「犧牲一條生命去改善咗系統,爸爸係有幫助。」她又痛哭指如果當時有用定位功能,「爸爸唔一定有得救」,但「至少我可以講一句『爸爸安心上路』」。

死者為男子賴志超(終年65歲),生前曾任裝修判頭。綜合證人證供,事主於2017年6月16日早上5時57分在砵蘭街報警,表示身體不適。報案中心接線員判斷需要救護車後,將電話轉駁至消防通訊中心。事主表示自己位於砵蘭街「美光」等「瓦仔」店舖,警方及消防接線員追問事主能否提供橫街名稱或門牌號碼,並問及位置接近太子或是油麻地,事主回答太子。救護車於6時10分到場搜索7分鐘不果,期間致電事主無人接聽,最後離場。事隔兩小時多,途人於8時半發現事主並報警,最終證實死亡。

女兒指人員輕視父親生命並無行多一步 要求加強培訓接線員

本案共11名證人已完成作供,家屬、消防處及警務處代表今進行陳詞。

事主女兒賴曉晴陳詞指,父親報警時說出自己位置附近的店舖名稱,但他不知道報案中心及消防通訊中心的系統不能搜尋店舖位置。當時接聽電話的報案中心接線員,沒有向上司要求使用可上網的電腦搜尋位置。女兒又指,相關系統雖然不完善,但工具是死物,而「人有思考判斷」。

女兒質疑,接線員判斷父親清醒,但實際上他氣喘頭暈。她又提到,出車的救護員未能找到父親,卻沒有向報案中心查詢父親位置,當時父親是「活生生打電話」,因此認為相關人員輕視父親的生命,不能用藉口解決。

女兒指自己尊重前線救援人員,因其工作偉大,屬「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但她認為處理父親事件的人員卻沒有「行多一步」,而「一個錯誤決定,會帶來嚴重後果」。女兒要求部門加強培訓接線員,因「一個決定會影響往後所有救護工作」。

消防及警方代表:事主所說字眼屬行內術語、首次聽聞未必理解

代表消防處及警務處的梁大律師陳詞指,本案屬於不幸,失去生命令人可惜,而家屬對摯親的思念可以「持續好耐」。事主女兒隨即痛哭表示:「唔係好耐,係一世,佢係我爸爸。」梁續指,事主死於「支氣管肺炎」,有相當高可能性他於去世前已出現病徵,但可能他本人或家人未有察覺。而事主本身的長期病患有可能加快肺炎的惡化速度。

至於事主報案情況方面,梁希望陪審團不要從「後見之明」考慮,「唔可以喺6年後嘅今日回望返以前」,而是要考慮當時人員接收的資訊作出判斷。梁表示,事主報案時表示自己在「美光」、「東成」等「瓦仔」店舖附近,第一次聽到這些行內術語的人,可能會「摸不着頭腦」未必理解;再加上砵蘭街全長1.5公里,當中有不少建築材料店舖。他又指即使使用 Google Maps 協助,也未必能夠找到確實位置,或可能會引領救護車到達錯誤地點。

消防及警方代表:事主即時失意識、非漫長等救護車兩個多小時

梁又指,接報到場的救護車已經途徑十多個街口搜索。而閉路電視顯示事主於6時03分最後一次拿着電話在耳邊,直至6時08分倒臥店舖外。梁表示,事主在即時狀態已經失去意識及死亡,並非「漫長辛苦等待救護車兩個幾鐘」。根據法醫判斷事主病情嚴重,梁認為似乎無法肯定,若事主給予確實地址「救護車係咪可以喺佢死亡之前救到」。

消防及警方代表:為保障市民私隱,系統不能上網

就警方及消防的調派系統方面,梁表示為保障市民私隱及安全性,因此系統屬封閉式,並不能上網,只可以觸及地政署的資料。他解釋,若系統可以連接公開資料庫,例如 Google Maps 等,亦不確保安全及可靠,因數據可以被隨意刪減。至於接線員在工作期間亦不會使用個人電話,因要考慮市民私隱問題。

消防及警方代表:勿集中個案評價整體服務、要考慮全港市民需要

梁又提醒,不要過分集中在單一個案上評價整體公共緊急服務,因部門需要服務全港7百萬市民,並要平衡公共資源。他表示:「接到嘅求助電話咁多,市民需求咁大」,因此需考慮「點樣調配資源,滿足市民期望嘅服務」。

消防及警方代表稱現已引進新科技 女兒:犧牲一條生命去改善

梁強調,事後消防及警察兩個部門已持續改善系統,並「與時並進」引入新科技。例如消防通訊中心現已配備 iPad,自2020年起亦加入報案人可用電話程式例如 WhatsApp 等分享實時位置。另外,消防的新指引列明調派救護車後,接線員仍需與報案人保持通話,以掌握對方會否出現失去意識等情況。警方亦於2022下半年推出「進階行動電話定位系統(AML)」,可掌握報案人的電話位置。

事主女兒回應,梁提及的科技進步是現時,並非父親事發的年份。她表示市民遇到問題只會報警,並不懂得部門的系統。女兒質疑如果當時有使用定位功能,即使「爸爸唔一定有得救」,但「至少我可以講一句『爸爸安心上路』」。但最終她抵達案發現場後「我摸都摸唔到(爸爸),我任何嘢都做唔到,佢一句說話都冇交低」。女兒說後激動落淚。她又指,「講出所有嘢要憑良心」,現時「犧牲一條生命去改善咗系統,爸爸係有幫助」。她再次要求部門改善前線人員的培訓。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將於明天總結證供。

案件編號:CCDI-745/2019(DK)

首日研訊
男子不適報警救護搜7分鐘不果離場 兩小時後被揭亡 職員稱系統不能上網找地址

第二日研訊
男子報警救護搜7分鐘不果離場 兩小時後被揭亡 消防稱警方現已推行電話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