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私隱專員撰文為「疫苗通行證」護航 指疫情當前「私隱非絕對權利」

私隱專員撰文為「疫苗通行證」護航 指疫情當前「私隱非絕對權利」

【獨媒報導】「疫苗通行證」昨首日實施,市民進入法定表列處所時,要備有打針紀錄,進入食肆時更要主動掃描,食肆可以儲存資料31天,市民擔心違反私隱。私隱專員鍾麗玲今在多份報章撰文,她指在疫情當前「必須作出取捨」,市民的私隱權「並非絕對的權利」,在公共緊急情況下,可以在「絕對必要之限度內」受到限制。

私隱專員鍾麗玲早前曾在立法會上稱,「安心出行」應用程序即使加裝追蹤功能,都不會違反現行《私隱條例》,她當時亦指基於公眾健康,條例可以豁免。

載有個人識別碼、打針紀錄及病

鍾麗玲今在多份報章撰文,回應「疫苗通行證」實施首日,有市民憂慮私隱問題。她表示「疫苗通行證」載有使用者的個人識別碼、疫苗接種紀錄、康復紀錄等個人資料,她認為使用者對私隱憂慮「可以理解」。

然而她強調,「私隱權與眾多權利一樣,並非絕對的權利」。在保障公共健康與保護個人私隱之間,生存的權利有凌駕性。她指在保障公在公共緊急情況下,私隱權與眾多權利一樣可在「絕對必要之限度內」受到限制。

鍾麗玲澄清處所負責人在掃描「疫苗通行證」時,程序不會顯示任何個人資料,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都經過「遮蓋」和「雜湊」處理,不可辨別。資料亦會加密,令處所人員無法查閱。

84ECB588-183A-48A3-B955-C80894E972EC

獲授權政府人員可查閱

誰人可以查閱資料?鍾麗玲指當有確診人士出現,處所負責人要將相關到訪紀錄上傳至政府的私有雲端,「只有政府的授權人員才可通過加密管道查閱和進一步處理該等記錄,以進行接觸追蹤等的流行病學調查」。

現時政府有兩個「個案追蹤辦公室」,他們負責追蹤患者行蹤以及他們的密切接觸者,2月初的人手約有400人,大部分來自紀律部隊,政府早前為應付第五波疫情,為1萬名在職或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