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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批黎智英案判刑不公 港府強烈譴責

美國國務院批黎智英案判刑不公 港府強烈譴責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力高顧問公司,隱瞞違反租契條款,被裁定欺詐罪成,昨分別判監5年9個月及1年9個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譴責判刑結果「極其不公」,籲中方尊重言論自由。政府今午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反對美國國務院罔顧事實,作「失實、誤導和干預司法公平審訊的荒謬言論」,強調本案只是欺詐案件,與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關,美方為達政治利益破壞法治,是「歪理成群,只暴露其霸凌野蠻,失信於人」。

美國譴責黎智英案判刑極其不公 促中方尊重言論自由

黎智英昨被判監5年9個月及罰款200萬元,法官陳廣池批評黎濫用傳媒形象為「保護罩」,被定罪後仍堅持沒有做錯,又強調本案是「純然簡單的欺詐案件」,不應扣上政治帽子,說檢控等同攻擊新聞自由。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本港時間凌晨於 Twitter 表示,美國譴責黎智英案極其不公(grossly unjust)的判刑,認為從任何客觀標準來看,判刑結果既不公平亦不公正(neither fair nor just),再次呼籲中國當局尊重香港的言論自由,包括新聞自由。

政府強烈譴責美方失實荒謬言論 促停止干預港事務

政府事隔近12小時,於今午發出長5段的聲明,強烈譴責及反對美國國務院「完全罔顧事實」,就香港法院依法就黎智英欺詐案的判刑作出「失實、誤導和干預司法公平審訊的荒謬言論」,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政治干預、惡意抹黑,並嚴正敦促美方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審判獨立和內部事務。

政府發言人強調,案中被告充分行使其辯護權,由擁有獨立審判權的法庭在公開聆訊後基於事實和證據判刑,而判刑理據亦已在公開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解釋。有關案件為一宗欺詐案件,與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關,正如判詞指出,該案性質純然是一宗簡單的欺詐案,不應把案件審訊扣上任何政治帽子,這對控辯雙方以及整個社會都不公平。

發言人又指,美方為達其政治利益,公然干預法庭公正審訊案件,是嚴重破壞法治精神,違反國際標準及國際法,更「歪理成群,只暴露其霸凌野蠻,失信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