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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引用緊急法訂新規例 李家超可批豁免註冊予內地醫護援港

行會引用緊急法訂新規例  李家超可批豁免註冊予內地醫護援港

【獨媒報導】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引用緊急法,為中央支援香港措施提供法律框架,訂立《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規例》。規例今日正式刊憲,包括賦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可批出豁免註冊予醫護治療病人,即一旦有需要,內地來港醫護可以即時在港診症及治療治理病人。

《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規例》第2條第1款列明,「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統稱為指明目的),政務司司長可在顧及列於第 (2) 款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使任何成文法則的任何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無須予以符合。」

該七項因素為指明疾病於香港或世界上其他地方蔓延的程度及模式(不論屬一般或特定情況)、紓緩指明疾病對香港社交或經濟活動的影響的需要、是否有達成指明目的所需的資源;需達成指明目的之迫切程度、凡有關豁免是就某人或某類別或種類的人而批予——該人或該類別或種類的人的資格或經驗;凡有關豁免是就某財產、某東西或某類別或種類的財產或東西而批予——該財產、該東西或該類別或種類的財產或東西的品質或標準、及符合香港的公眾利益的任何其他因素。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日前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指公立醫院的人手及病床均不足,希望中央可以派醫護到港協助抗疫,否則在新隔離設施落成後亦缺乏人手管理。

對於訂立規例,特區政府強調,香港目前的形勢十分危急,疫情持續惡化,及可預見新冠病毒的新增確診個案數目將繼續以幾何級數上升,已超出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範圍。

在新聞稿中,當局表示,容許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項目的相關許可、註冊及申請等法定要求,以便當局能在有需要時,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援及資源,全速開展關鍵的防疫抗疫項目,目標在短時間內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控制第五波疫情。特區政府又重申,會負起抗疫的主體責任,尤其用好中央政府的支持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