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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強調物管替違例住戶笠指定袋非「包底」 只屬「執手尾」

謝展寰強調物管替違例住戶笠指定袋非「包底」 只屬「執手尾」

【獨媒報導】距離垃圾徵費實施不足3個月,近日質疑聲音陸續浮面,特首李家超今早點名環境及生態局須多做政策解說,下午局長謝展寰便在一個宣傳徵費活動結束後見記者,澄清坊間有混淆,例如有大廈住戶不遵從法例,物管公司替他用指定袋包好,做法只是「執手尾」而不是「包底」。他指「包底」一詞字眼模糊,他不會選用。有記者問他是否被特首點名下才亡羊補牢,謝展寰否認,強調「絕對絕對唔係咁」,指「人性」往往是生效前夕才緊張,他稱市民「慢慢會見到宣傳嚟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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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

向全港小學生派發$1.7膠袋 稱宣傳入屋

謝展寰今午到油麻地街坊會學校,參觀該校的垃圾徵費教育活動,活動設多項攤位遊戲供小學生認識垃圾回收分類,亦有展示「大嘥鬼」人型公仔、展示版說明垃圾徵費細節及指定垃圾袋。謝展寰表示,政府未來1至2個月會陸續向全港小學生派發15公升指定垃圾袋,又希望學生將減廢資訊轉告家人。此外,新一任油尖旺區議會主席余健強、委任區議員鍾澤暉及少數族裔Aruna GURUNG亦有到場。一眾小學生與謝展寰及多名區議員同唱「垃圾回收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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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管理公司「執手尾」並非「包底」

對於物管公司「包底」之說,謝展寰指「執手尾」並非「包底」,指下游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垃圾,若有住戶沒有使用指定垃圾袋,屋苑管理公司唯有幫住戶「執手尾」,強調不是「包底」。他又以,屋苑管理公司聘請清潔工人掃垃圾作比喻,稱「唔係話有人清垃圾我哋就可以扔」,強調「係『執手尾』,唔係『包底』。」

被問容許管理公司「執手尾」會否變相鼓勵市民不用指定垃圾袋?謝展寰重申,不建議管理公司慣性用大容量指定袋為住戶「執手尾」,局方做法「無鼓勵唔用」,物管公司使用大袋「執手尾」只會增加整個屋苑處理廢物成本。他稱「人呢,個個都想講求減到(收費)最低」,他建議唯一做法是「齊心一齊做」,住戶愈不齊心守法,物管使用的指定袋就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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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問會否擔心市民在適應期後,長期依賴物管公司替其處理垃圾。謝展寰更正記者「你混淆『包底同執手尾嘅問題』」,他解釋其思路,「係唔係你都一定要做(用指定袋),有人唔做你(物管)一定要執手尾,兩樣都必須要做,唔會出現一樣嘢,你做咗我就唔使做」。謝展寰未有解釋,當半年適應期後,物管公司是否仍然應替住戶「執手尾」。

另外,環保署已公布售賣指定垃圾袋及標籤的零售網絡,涵蓋超市、便利店及網上平台等, 謝展寰稱,「市民要做嘅嘢好簡單」,指市民平時扔垃圾都要用膠袋裝住,現時只不過要買指定垃圾袋,而且好多地方都有得賣,形容是「好簡單的過程」。他又指,環保署去年底接受批量購買指定垃圾袋的申請,截至1月中旬,已經接獲約3,600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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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守法買袋 亂拋垃圾罰款夠買2至3年

垃圾徵費設半年適應期,謝展寰指政府會向公屋、鄉郊及「三無大廈」每月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但數量會少於30個的每日所需用量, 稱例如「30日派20個袋」。謝展寰指,目的在於讓市民建立減廢習慣,以及培養市民習慣購買指定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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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提醒,拒用指定垃圾袋須罰款1,500元,指若市民長期拒用指定垃圾袋,被執法人員發現機會很大,稱「一次捉唔到你,但成日都係咁,日日都係咁,捉到你一次,罰你1,500蚊,又夠你買好多年嘅袋啦,起碼夠買2、3年」,「為咗自己荷包,喺經濟效益方面,都好過你唔用指定袋」,勸喻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