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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涉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二人被控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明年1月再訊

鄒家成涉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二人被控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明年1月再訊

【獨媒報導】正因初選47人案及佔領立會案還柙的鄒家成及一名女律師,被指未獲懲教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上周被國安處拘捕。鄒與一名女律師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以待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鄒家成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控方為女律師申請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遭拒,她獲准以原有現金2萬元保釋。

被告鄒家成(26歲)及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分別由律師文浩正及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代表,他們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指二人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根據法例,任何人未經授權將信件、文件、武器、藥物、金錢等物品攜離監獄,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年。

鄒家成及兩律師上周被捕 鄒指被懲教阻寄投訴信

國安處上周二(24日)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拘捕兩名女子,及一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的男子,指三人涉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國安處上周五(27日)傍晚正式落案起訴鄒家成及其中一名律師,另一名被捕律師則獲准保釋候查。

鄒家成的社交網頁上周四(26日)發文,確認鄒家成及其兩名律師被捕,指鄒因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有意寫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信件經常在懲教人員阻撓下無法送達,故改透過律師寄出信件。帖文顯示他被禁止收取的書籍為《希望.新生》及《希望.新生2—心之勇士》。不過帖文其後刪除,其團隊稱在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而刪帖。鄒家成於本月初亦曾指被禁止收取德國作家史汪尼茲的《教養》一書,原因為書中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指「裸露」。

懲教署稱指控子虛烏有 在囚人士可透過多個渠道投訴

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指有關指控純屬子虛烏有,並無事實根據,強調任何在囚人士如對院所待遇感到不滿,或就個人權益有任何投訴,可透過多個渠道作出投訴,包括向院所管方、到院所巡視的懲教署總部首長級人員,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提出投訴;書面方式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法定機構、其他執法部門、政府政策局等投訴;亦可直接向突撃巡視的巡獄太平紳士求助或投訴,甚至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懲教署指,懲教院所的當眼處,例如收押室、飯堂、日間活動室等位置均設有申訴專員投訴表格箱,箱內放有中英文版本免付郵資的投訴表格,在囚人士可隨意向職員索取及於填寫後寄出表格,數目不限。

至於收取書籍方面,根據法例,所有來自外間的書刊,若其內容或性質是不利於獄中任何在囚人士改過自新或對院所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署方可將其扣起,不予派發。

案件編號:WKCC460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