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7月對香港特區而言有重要意義,一是《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簡稱區議會條例)7月10日刊憲生效,意味著政府5月公佈的完善地區治理工作建議即將得到落實;二是中央港澳辦領導班子11日集體亮相,意味着新的黨中央辦事機構組建完成。這兩件事的日子緊密相連,分別從基層和上層兩個角度落實中央制定的港澳工作大政方針,對香港的未來至關重要。
先說新的中央港澳辦領導班子。中央對香港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裡面既有一國也有兩制,既有中央的全面管制權也有港人高度自治的權力。頂層當然是「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而負責執行落實中央港澳工作大政方針的就是中央港澳辦。
香港的繁榮穩定離不開中央的支持,近年來香港日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從「十三五」「十四五」規劃到「一帶一路」建設,從「滬港通」「深港通」到「債券通」,都是中央從國家發展總體戰略的全局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具體體現。這些支持措施的落實不是香港單方面可以做到的,不離開中央級別的辦事機構協調內地的各級部委和地方政府,促進香港與內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甚至乎,在三年疫情期間,內地調動各級地方政府從人員和物資上支援特區抗疫,也少不了港澳辦的調動協調。
區議會改制後作用只會強化
再說區議會條例。區議會是負責落實香港基層地區工作的咨詢組織,既肩負下情上達的責任,也要協助政府落實好社會民生政策,因此有人稱之為特區政府施政的「最後一公里」。政府公佈的工作建議叫「完善地區治理工作」。我認為,既然是治理,應該有執行的層面,也就是不僅要起到議事和咨詢的作用,也要做實事,而這方面應該配合關愛隊等力量一起體現。
特區政府是一個小政府,與內地地方政府相比,一個省下面有市縣,市縣下面還有鎮、區、街道辦事處等機構,都負責執行政府政策。但香港在特區政府之下,是沒有區和街道辦一級的辦事機構的。香港分為港島區、九龍區和新界區,只是一種地理劃分,並沒有這三個區的區政府,因此特區政府一些社會民生的政策出來之後,在基層社區就缺乏執行力量。這個問題在疫情期間表現尤為明顯。
因此我認為改制之後的區議會,不僅不會被弱化,反而是必然被強化了,會有了更重要的職責。一些港人認為,改制之後的區議會已經是橡皮圖章,因此也不關心了,那是一種被過去的反對派誤導的結果。恰恰相反,新一屆區議會正是回歸《基本法》初心,落實「港人治港」的一次良好實踐,廣大市民更應該積極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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