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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險樂園「掟彩虹」爭拗 事主投訴無寫「左右一定唔中獎」 稱違商品條例

冒險樂園「掟彩虹」爭拗 事主投訴無寫「左右一定唔中獎」 稱違商品條例

【獨媒報導】有市民在屯門華都商場「美國冒險樂園」玩「掟彩虹」,疑「代幣大過綠色」,即使擲中也無法中獎,於是報警求助。事主Jason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指,當日花費2,000個代幣,期間曾擲中綠色範圍中獎,惟及後「每一次砸界砸界,條氣都唔順」,經理拒絕擺放中獎「標準答案」以視公正,故決定報警稱與店舖有紛爭。他又指已向海關及消委會投訴,因遊戲沒有說明彩虹的「左邊右邊一定中唔到獎」,他稱該商品說明「不清楚」以及具「詐騙成份」。

警方昨日回覆《獨媒》查詢時指,警員到場處理沒有發現任何犯罪元素,並沒有任何及後跟進。《獨媒》正向美國冒險樂園查詢。

曾擲中綠色中獎 及後不斷被判砸界

事主Jason 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形容,冒險樂園是「半個賭場」,自己一星期會到不同分店玩4次「掟彩虹」,換取現金券後,以折扣出售,他否認以此為生,只視為「娛樂」。而按他經驗,不同分店彩虹闊度都有不同,分店較細的彩虹闊度會較窄,較大的分店如黃埔則會較闊,職員當日或判斷他為專業玩家,因此而「愈睇愈緊」。

Jason指當日花費2,000個代幣玩「掟彩虹」,曾擲中綠色範圍並中獎,惟及後不斷被判砸界,「每一次砸界砸界,條氣都唔信㗎嘛」,又指掟彩虹中獎是人為判斷,並非VAR視像裁判等機器做判斷,當中有不公平情況。

至於為何要報警?Jason 表示,從彩虹枱外面看過去,代幣是沒有「掂線」,惟職員堅稱砸界,遂要求影相證實,最後相片顯示確實有砸界。他及後要求職員用手擺放不會掂到任何黑色邊的中獎「標準答案」,惟遭職員拒絕。後來店舖經理稱除非報警,他才會應要求擺出「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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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稱從彩虹枱外面看過去,代幣是沒有「掂線」(資料來源:美國冒險樂園關注組 Facebook)

經理未能擺放無砸界「標準答案」

Jason表示,當時以「與店舖有糾紛」報警求助,不過警察到場後,經理應要求擺出中獎位置,「佢擺咗大約幾分鐘,喺唔同嘅角度影相出嚟,最後得出嚟嘅答案都係砸界」,而經理當時解釋,因為iPhone 的鏡頭「比較廣角」,「所以點影都係會砸界」。於是他提出用同行朋友的Android 手機拍照,惟遭經理拒絕。

以「有詐騙嫌疑」等向海關及消委會投訴

Jason 指,當時警員曾進彩虹枱內觀察代幣,而該名警員稱「真係好似唔會掂到喎」,但指警察「都係做唔到啲咩」,著Jason 向海關投訴。Jason認為涉事冒險樂園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原因是遊戲說明稱代幣「掂唔到黑色邊方為中獎」,但無寫明「左邊右邊一定中唔到獎」,他認為該商品說明不清楚以及有詐騙成份。

海關:如發現違反商品條例會採取執法行動

海關傍晚回覆《獨媒》查詢,稱已接獲相關舉報,並會作出跟進,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海關指,在處理懷疑涉及違反《條例》的個案時,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而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消委會:如懷疑違反商品條例 會轉介海關跟進

消委會表示,不會透露個別商戶之投訴情況,如接獲消費者投訴,本會會以調停的方式跟進個案,如個案涉及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後,可轉介至香港海關跟進,由海關調查是否涉及虛假商品說明、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資料、作虛假標記和錯誤陳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