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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有親人在近,就是家

「家」: 有親人在近,就是家

記者:賴政淦

七十多歲的王氏夫婦,以往在縣城農村生活,退休後,­其兒子擔心兩老在農村生活艱苦,難以照應,所以六年前將他們接到香港一起居住。王生王太曾住在兒子們獲分配的葵青區公屋單位,但因空間不足,決定搬到附近大白田街的劏房,該處地方狹窄,「上格床」更擺滿行李箱,牆上的層板東歪西斜,煮食用的廚具搖搖欲墜。他們初來港申請公屋時,不曉得配屋時規定最少一半家庭成員需符合七年的居港年期,以為可以像兒子在九十年代般,只等候兩三年就可以獲分發公屋單位(即俗稱「上樓」)。所以截至現時,他們雖排了六年多,但仍未能上樓。 

在擠迫的劏房中,他們需與其他租戶共用廚廁,衛生環境欠佳,時有怪味傳出,最近還有蚤患。但是他們還是笑言「都接受到」。王先生經常到荃灣散步,以及與老鄉們聊天,更認為現在的居所比起荃灣的劏房較好。面對惡劣的居住環境,他們仍能透過社交和運動釋放壓力,平衡心理。顯然,劏房戶除了需要物質上的支援,他們的精神健康亦值得關注。

當王生王太被問到甚麼是「家」時,他們立即表示:「有啲仔喺附近住就係家!」環境心理學家認為「家」的意義不只是一間房子,還代表家人之間的情感關係。「家」這概念在王生王太眼中就是與家人一起生活,不用分隔兩地,好好珍惜與家人的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