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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我們是在公園一起生活的「家人」

無家者:我們是在公園一起生活的「家人」

(獨媒報導)「家當」意思是辛苦得來的財產。

三年前一次食環清場,在不足一小時內,70名無家者「家當」全被當垃圾丟棄。有十幾個無家者入稟,其中兩人在判決前已離世,最終法院裁定康文署需每人象徵式賠償一百元。

似乎贏了官司,但無家者最想爭取的,是一句道歉。

當日清場後,有無家者嘗試從垃圾站檢回家當,但物件濕水發臭,無法再次使用,有人找不回亡妻贈送的一條銀鏈,有人失去唯一全家幅。

回望這兩年,有戰友失去聯絡,亦有人離世,留下來的人卻說放棄從來不是選項,要為尊嚴而戰。他們說:「死都要去行埋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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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中清場

時間回到三年前的冬至,警員及康文署職員進入通州街公園。當時是中午,亦是一天中最少無家者在公園的時間,近70人的家當被掃蕩,通通被拋進綠色大型垃圾桶裏,能在場捍衛的僅有約20人。而高約一米的垃圾車,對部分行動不便的無家者而言,是難以觸及的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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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阿弟」的周雄光當時在場,一片混亂中,令他最印象深刻的是態度:惡劣,粗口橫飛。他稱無家者被多次恫嚇,若不離開便會作出拘捕。周雄光當下馬上推走坐在輪椅上的表哥馬月榮,擔心對方被撞倒受傷。安置表哥後再匆匆回頭,他的所有財物已被一掃而空。

另一名無家者陳志榮,當時不在現場。他回到通州街公園時,所有個人物品早已不見蹤影。他的雙腿在多年前因發炎而開刀做手術,要倚賴輪椅行動,看著眼前疊得比他更高的垃圾車,他連站起來搜刮的力氣都沒有。

雖然機會渺茫,但他事後仍到垃圾站嘗試找回財物。令他絕望的是,眾多無家者的家當堆疊在垃圾站,亂作一團,很多都被水沾濕,有些更開始發出惡臭。

康文署代表曾在審訊時,指責無家者沒有用心尋找,又嫌物品「污糟」自願放棄,陳志榮只能苦笑:「我有搵呀,架車又高又大架,行唔到嘅跛嘅都去搵。但啲嘢濕哂臭哂,你叫我點用啫?」

所有衣物及禦寒用品都被清走,在寒風凜冽的夜晚根本無法入睡,他與一眾無家者當晚整晚都瑟縮着聊天,一直聊到天亮。之後一星期,街坊陸續向他們捐贈物資,才讓他們終於好好睡上一覺。

同一樣的清場行動,陳志榮經歷了兩次。2012年清場時,他不想節外生枝,選擇吞聲忍氣。2019年,同樣的情況再次上演,這一次他作出了不一樣的選擇,因為知道不能再忍下去了。

長達一年零九個月的審訊

近70名無家者的家當被丟棄,大部分人不願再生事端,最後有14人站出來控訴。周雄光坦言,告政府不是為了巨額賠償,也並非要求一層樓一個單位,只是覺得不忿:「真係嬲得濟,講埋哂啲粗言穢語鬧我哋,一個政府人員,仲衰過爛仔。」

兩年間輾轉出入法庭,過程並不容易。周雄光說,自己不識字,審訊時控辯雙方拋出的詞彙太過晦澀難明,總是令他一頭霧水,但他卻從不擔心「講錯嘢」,因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一次上庭,他向法官哽咽道:「我唔係想要錢,係想攞個公正。」法官卻跟他說,法庭是講錢的(編按:無家者入稟的小額錢債審裁處)。

他提到經歷時不住嘆氣,因為一直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庭能夠明辨是非黑白,但經歷審訊後他卻開始質疑,「唔通一句話講錢,就可以買哂人哋嘅自由?」

縱使應訊辛苦難捱,仍然有8人堅持走到最後。記者訪問了當中6人,各人對上庭審訊的感受不一,有人擔心說錯話影響判決,有人感到心力交瘁,有人則早已習慣。但被問及中途有否想過要放棄,6人不約而同地給出了同一個答案:「冇諗過放棄」。

周雄光說,放棄從來不是一個選項:「算就冇得算㗎喇,條路我哋行出嚟嘅,死都要去行埋佢。冇放棄㗎我哋!」若中途放棄,就永遠無法覓得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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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四人到八人

審訊持續近兩年,由最初的14人,4人失去聯絡,2人不幸離世,到勝訴時只剩下8人。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工吳衛東多次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很多人都等不及看到最後的結果。

其中一名已故的無家者馬月榮,是周雄光的表哥,兩人從小到大都形影不離,即使所有家人都已離世或失去聯絡,他們仍一直相依為命。馬月榮自小行走江湖,為人火爆,「我哋成日鬧交,一日唔打兩次交好似唔安落咁。」表哥在數年前不慎跌傷,需要坐輪椅,有時他會推著對方到處兜風,偶爾會一起飲茶,更開玩笑道「而家佢又跛,唔夠我打喇!」他一邊說着對方的往事,一邊伸手撫著身旁表哥的遺照。

當初會決定入稟,周雄光稱有一部份是受到表哥影響。雖然對方得知物品被清理後,情緒並沒有太大起伏,他嘆「佢唔出聲㗎,佢有嘢就擺喺心」,後來無法再吞聲忍氣,兩人便一同踏上這條路。

周雄光憶述,起初他還要推著馬月榮到法庭,但不久後對方就離開了人世。說著他用手指向自己的斜對面,那是馬月榮生前的位置,現在已經空空如也。

周雄光周雄光

另一名已故的無家者趙金興,則是陳志榮的十年「老死」。兩人一起「搬入」通州街公園,一住便是近十年。陳志榮笑說,無家者留在公園無所事事,兩人會一起玩啤牌及捉棋解悶,又會結伴到鄰近的北河街散步,看看能不能找到「啱心水」的便宜小物。

趙金興今年三月染上新冠肺炎,不幸離世。陳志榮記得,救護車接走好友那日,他早已病得不似人形,但仍瞪大雙眼,口中呢喃著他聽不清的話。「佢咳得好緊要,咳住上車,車咗去醫院,就冇再返嚟喇。」

陳志榮相信,好友在臨終前亦會對案件耿耿於懷,這件事也是他的一個遺憾。

一百元買不到的東西

從2020年入稟法院,到2022年獲判勝訴,無家者上庭應訊足足8次,最後只得一百元「象徵式賠償」,因為他們無法證明被丟失的物品價值。

判決當日,陳志榮在法庭坐著,手裏拿著已故戰友的遺照,靜靜地聽著審判結果。他說,當時太過震驚,一方面因勝訴而高興,一方面又因法庭開出的要求而無奈,因為審裁官要求他們提供單據:「你買嘢返嚟,啲單袋十日八日都唔見啦,袋嚟都冇用嘅!」沒有人能夠預料到,自己的個人物品會有一日被當成垃圾般通通丟棄。

一百元的「象徵式賠償」,買不了床褥被具,亦買不了無家者丟失的物品。周雄光說,表哥馬月榮在清場時,丟失了亡妻送給他的一條銀鏈,兩人清場後多次走到垃圾站,翻箱倒櫃亦未能尋回,此事成了對方臨終前最大的遺憾之一。

陳志榮則在清場時丟失了一本相冊,裏面裝滿以前與家人的合照。他向記者數著:「我阿爸阿媽,我細佬妹,我阿哥家姐,全家幅嚟㗎。」他落寞地說,有些家人已經離世,有些則遠走高飛。在丟失的相冊中,寫著家人的聯絡電話,陳志榮往日會翻開相冊,打電話給兄弟姊妹。然而,不論是電話還是相冊,都在清場時消失於垃圾堆中,再也找不回來。

現在想起家人,他只能在心裏回憶他們的樣貌。但他嘆了口氣,用手指輕輕戳了額頭一下,說「但係諗得耐呢,慢慢慢慢就會消淡,就會記唔到。」頭髮花白的陳志榮已年過六十,他不祈求與家人團聚,只希望自己在掛念他們時,能夠想起他們的樣貌。

一場未完的抗爭

今次已是無家者第三次入稟法庭,追討被政府部門丟棄財物的賠償。判決出爐後一星期,周雄光與吳衛東再次長途跋涉,到沙田康文署總部遞信,要求政府道歉,以及約見署方,檢討日後清場行動如何改善。

周雄光說,一百元的賠償是「侮辱」,是「敷衍」,亦是「掩口費」:「根本係買你把口,叫你唔好開口。」但即使官司勝訴,他亦不打算就此作罷,選擇繼續控訴對方行為不公。周雄光說,這是為了一眾街友。

他說街友之間偶爾會一起飲茶食飯,一起捉棋解悶,一起推著行動不便的人出去兜風。他們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仍然是一起生活的「家人」。這次要求政府道歉,不僅僅是因為一次清場行動,而是因為政府對無家者一直以來的不尊重。

「一嚟幫其他露宿者,二嚟等佢唔好咁囂張,話揼你就揼你,話咁就咁!」

不少人擔心,是次案件會成為先例,令未來清場後只作「象徵式賠償」成為慣例,甚至會令一眾無家者受到針對,同樣的場景或會再次在通州街公園重演。

周雄光卻沒有因此而憂慮,他挺直身板,拔高聲線,堅定地說:「呢樣我唔驚佢呀,夠膽咪嚟囉!我唔緊要㗎,你又一條命我又一條命。你值錢啲,我唔值錢呀。你衡量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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