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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前董事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部分檢取資料 禁查閱取用

《立場》前董事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部分檢取資料 禁查閱取用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多名前高層捲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董事吳靄儀被國安處拘捕並搜屋,被通宵扣查後暫准保釋。吳靄儀昨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還檢走材料中,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以及法庭手令範圍無權檢走的資料。吳靄儀並要求禁制警方及其代理人,未經她同意下不得檢視及取用該些資料。

原告人為大律師吳靄儀,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原告人在入稟狀指,警方在去年12月29日,手持一張由西九龍裁判法院簽法、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43條申請的法庭手令,搜查原告人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

原告人要求法庭頒令,若被檢走的資料中,有屬於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或者不屬於手令範圍,被告人須向原告人歸還資料。原告人又要求,法庭頒令臨時禁制被告人檢視,或以任何原因取用屬於上兩類的資料。

原告人又要求法庭頒下指示,決定警方檢取的資料中,是否有受爭議材料;若果確有受爭議材料,被告人必須交還正本以及副本;即使沒有受爭議材料,警方是否必須保留正本。原告人亦指,若警方搜查行動涉及任何侵權,她將要求被告人賠償。

案件編號:HCMP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