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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2】社區前進街站遭警告 警員:點蠟燭即犯公眾妨擾罪

【六四32】社區前進街站遭警告 警員:點蠟燭即犯公眾妨擾罪

【獨媒報導】今日是八九六四32週年,支聯會維園燭光晚會被禁。「社區前進」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在旺角朗豪坊外開設街站,派發蠟燭予市民悼念,有警員警告他不要燃點蠟燭,否則即干犯公眾妨擾罪。朱江瑋表明拒絕,在八時將會點蠟燭悼念,「悼念六四,何罪之有,我唔影響到人,就無犯法。」

「社區前進」的街站原定在晚上七點開始,有警員在六點便在朗豪坊外巡邏。在朱江瑋接受記者訪問查問,一名陳姓女督察喚警員拍攝枱上的標語,即「晚上八點,遍地開花」和「六四街站,不是晚會」,質疑「縱使宣稱唔係集會,但只要有共同目的,都係干犯限聚令同公安條例。」警員又拉起膠帶,分隔記者和在場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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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警員更警告朱江瑋,不要燃點蠟燭,表明如影響別人,便即屬干犯公罪妨擾罪。但朱江瑋表明,今日只是舉行街站,並不是集會,「我點蠟燭唔會影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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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江瑋對獨媒表示,悼念六四不但是良知的底線,更是自我良知的體驗。朱江瑋透露,有人曾勸他不要在六四當晚擺街站,但他認為必須在既有的崗位上努力,「無講悼念六四係犯法,咁就繼續悼念,就係咁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