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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消防稱見1.7米高「人疊人」傷者獲救即被捕 移動前須獲警同意

【理大圍城】消防稱見1.7米高「人疊人」傷者獲救即被捕 移動前須獲警同意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8日,市民發起行動「營救理大」,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被控暴動罪。11人案於5月底已開審,另案不認罪的6人今(2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高級消防隊長黃琪供稱,當日見油麻地A1出口外的小巷發生「人疊人事故」,約30人疊起共1.7米高的人堆,他與隊員將人堆放返安全地方,其中2人昏迷。當消防救出人群後,警員隨即上前將該些人拘捕。另一高級消防隊長溫建良則供稱,小巷內有大量被捕人士被鎖上手扣,蹲在地上面向牆。他上前為被捕人士檢查傷勢,但若要移動傷者,必須先獲警員同意。

消防稱見1.7米高人堆 故與隊員將他們放回安全地方

駐守馬頭涌分局的高級消防隊長黃琪今供稱,當日接獲通知到港鐵油麻地站處理火警,並於晚上11時20分與隊員在真光書院附近下車。他們及後在A2出口見警方增援部隊到場,示威者開始四散,有部分示威者走到A1出口。

黃的兩名隊員到A1出口嘗試入站,黃其後到場,見安利大廈與A1站的巷內有火光於是滅火,之後約11時32分見兩名隊員在寶寧大廈與A1站的小巷「抆緊人」,他亦一同協助解救人堆。法官謝沈智慧問及「抆緊人」的意思,黃解釋當時發生「人疊人事故」,在該小巷內有1.7米高的人堆,目測約30人,黃與隊員負責「將人堆一層一層放返去安全地方」。

消防救出人堆後 警員隨即作拘捕

期間黃向控制中心要求增援,但當他們將人堆的人救出後,警員隨即走到他們身邊,將被救出的人拘捕。黃指,他們嘗試接觸被救出的人,為他們檢查傷勢,其中2人昏迷。

黃稱,當警員拘捕被救出的人後,安排他們停留在A1出口的兩條小巷並看守着,同時防止他人出入。

在辯方盤問下,黃詳細解釋「人疊人」的情況,他指有人趴在地上,「一個疊一個咁疊上去」,人堆的高度與其身高1.7米相約,但他沒有數過共有多少層人,他與隊員共用10至15分鐘解救人堆。黃又指當時小巷內沒人站着。

控方於覆問時展示一張小巷的相片,顯示有人躺在地上,亦有人坐在地上。黃稱沒有見過有關場面,因他與隊員救人後筋疲力盡,所以到碧街休息。

消防稱若要移動傷者 須獲警員同意

另外,駐守旺角消防局的高級消防隊長溫建良供稱,當日於晚上11時32分接到通知,需要到油麻地站A1出口處理大量傷者事故。他見A1出口附近已被警員拉起橙色封鎖線,其後高級消防隊長黃琪向他交代情況。

溫與隊員獲警員批准後進入封鎖區,他指封鎖區的兩條小巷內均有大量被捕人士面向牆,被鎖上手扣蹲在地上。於是溫與隊員逐一上前為被捕人士檢查及評估傷勢,他指與在場警員溝通後,對方表示若要移動傷者,必須先獲得警員同意。溫與隊員陸續安排分流傷者及將他們送院,最後逗留至凌晨3時19分離開。

在辯方盤問下,溫指當日共有122位救護員及42位消防員到場,另外不能排除有人為傷者包紮繃帶。

案件明續審。

本案9名被告為:陳子謙(24歲)、陳彥宏(17歲)、張穎瑜(19歲)、朱國智(27歲)、朱盛軒(25歲)、杜文曉(17歲)、高天祐(18歲)、郭曉泰(31歲)及林鳳芝(18歲)。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早前承認暴動罪,現正還柙。

案件編號: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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