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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黃臨福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送囚車市民遭警員警告:有送車意圖即刻票控

【12港人】黃臨福擬認妨礙司法公正 送囚車市民遭警員警告:有送車意圖即刻票控

(獨媒報導)「12港人」去年涉偷越邊境罪被捕,其中在內地服刑回港的9人,被加控一項「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黃臨福擬認罪,並押後至7月26日聽取正式答辯及求情。其餘8人則需要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等候法援審批。所有被告均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有市民在法院外送囚車,遭十多名警員抄身分證及搜袋,警員又警告會以限聚令票控:「如果跑或叫口號,有送車意圖,屬於騷擾公眾秩序,即刻票控」。

被告黃臨福今表示擬認罪,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7月26日聽取正式答辯及求情,因黃臨福涉及的企圖縱火案於同日答辯及求情,屆時所索取的一系列報告可一併使用。其餘8名被告則需要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等候法援審批。

法院正門及囚車位置有逾30名機動部隊警員及便衣警員。近10名市民在法院外送囚車,並分開每兩人站立,遭到十多名警員抄身分證及搜袋。其中被搜袋的K小姐表示,有兩名警員包圍她並語氣惡劣警告:「如果跑或叫口號,有送車意圖,即屬於騷擾公眾秩序」,若有以上行為將發出限聚令告票,「有送車意圖即刻票控,唔駛狡辯」。警員期間又稱:「你喺度做咩自己知,呢個時間企喺度?」

其後有女士被5名警員截查,她將袋中物品倒在地上,又向警員稱:「我好驚呀,咁多人兇我一個」,她又一度揮動覆診紙。警員又以保護女士的個人資料為由驅趕記者離開,只能在遠距離外拍攝。

9名被告包括廖子文(18歲)、鄭子豪(19歲)、張俊富(24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黃臨福(17歲)、黃偉然(30歲)、李子賢(31歲)及郭子麟(19歲)。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9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12人去年8月被內地水警截獲,其中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於同年12月底因偷越邊境罪罪成,判囚7個月,上月刑滿出獄。鄧棨然及喬映瑜則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3年及2年。兩名未成年少年廖子文及黃臨福不獲起訴。

案件編號:DCCC 5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