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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2港人郭子麟與另一青年承認暴動 冀明年9月前服刑完 回港大繼續學業

【理大圍城】12港人郭子麟與另一青年承認暴動 冀明年9月前服刑完 回港大繼續學業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其中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其中兩名青年早前承認暴動罪,包括因12港人案被判囚10個月的郭子麟。兩人今(29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求情。辯方指,就讀港大工程系、因案件而休學的郭子麟,希望能於明年9月前服刑完畢,以趕及在6年期限前重返港大完成學業。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以待同案不認罪被告有裁決結果。

第十三被告郭子麟(現21歲)和第五被告林敏諾(現22歲)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們另面對的控罪則存檔法庭。

郭就12港人案已服刑完 辯方指若本案部分判同期 將不能扣除

辯方求情指,郭子麟自去年3月起還柙,而他因12港人潛逃案所判的10個月刑期,扣除還柙日數後,實際上於今年1月已服刑完畢,現時還柙中。辯方指,由於郭就該案已服刑完畢,法庭若安排本案部分刑期與該案同期執行,懲教將不能從中扣除,變相郭會「坐多咗」。因此辯方希望法庭判刑時可先扣除同期執行的刑期。

辯方:郭因健康問題成績落後 及後努力考入港大

辯方又指,郭小時候因健康問題成績落後,但在中學校長、老師及家人的協助下,加上被告的努力,成績逐漸進步,並由中一考試時全級較後的名次,進步至中六排名頭20%,最後成功考入香港大學工程系。被告於案發時已完成港大一年級課程,現暫時休學,他盼法庭輕判,讓他趕及在明年9月開學,以於6年限期內完成學位課程。辯方亦補充,港大需要對被告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批准他繼續修讀。

被告求情信:未來日子如夢如幻,但不會放棄

辯方引述被告的求情信指,被告願意承擔責任,並認為未來日子如夢如幻,未能掌握,但他不會放棄自己,反而努力裝備以重投學業。辯方又指,現時社會氣氛已經平靜,如政府所言「由亂變治,由治變興」。

另一大專生求情:對親友帶來不便感內疚

林敏諾的大狀則求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至今已還柙半年。牧師、家人、老師及同學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亦提到,對於犯案感到後悔,認為自己沒有想清楚後果,亦因對家人及朋友帶來不便而感到內疚,猶如「罰埋家人」。但辯方指,被告沒有因此放棄自己,更積極上進,在獄中培養閱讀習慣,日後更希望從事社工,協助其他年輕人。辯方冀法庭考慮到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亦在最後一次審前覆核時表示認罪,希望法庭能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官拒應辯方要求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惟區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考慮後,認為本案暴動規模大,而且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其中,她認為判勞教中心未能反映嚴重性,因此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兩人將於12.31判刑

香官將案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以待同案11名不認罪被告的裁決結果,並一併判刑。她指即使押後兩名被告亦不會「白坐」。不認罪的11人將於12月3日裁決。

郭另面對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以及林另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留法庭存檔,不繼續起訴。

郭自2020年9月起缺席本案聆訊,涉潛逃往台灣而遭內地扣留,直至去年3月刑滿後被移交香港,並一直還柙。他另被控「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罪,今年7月被判囚10個月,扣除還柙日數後已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DCCC 76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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