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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跟進屋苑肺炎個案違限聚令提上訴 爭議不屬「公眾地方」

前區議員跟進屋苑肺炎個案違限聚令提上訴 爭議不屬「公眾地方」

【獨媒報導】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前年在選區內的大廈瑞麟閣,監察管理公司處理屋苑首宗新型肺炎個案時,被控違反限聚令,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80小時服務令。他提出上訴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邱智立質疑大廈要密碼進入,亦要保安批准,是否仍是公眾地方。律政司稱甄與其他同伙懷共同目的,又謂甄有責任請「八卦街坊」離開,邱反問他的車如果爆軚,有人聚集議論,「我有咩責任要請佢哋走?」

法官邱智立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案件擇日頒下判詞。甄霈霖向《獨媒》表示,對判決結果並不感到樂觀,「呢個時間要做最壞打算」。他表示在等候判決期間會開始服社會服務令,但笑言「以前都做開區,係咪都做義工㗎啦」。

庭上多番爭辯控罪中「公眾地方」定義。甄霈霖一方指從直播影片顯示,甄當日收到街坊通知有救護車前往瑞麟閣接走住戶,他到場確認是否有確診個案,以及監察清潔公司有否到場消毒。他承認期間與保安周旋,要求對方張貼通告,並停用曾接載確診者的升降機,及大堂進行消毒。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甄逗留約5分鐘後離開。

甄霈霖一方又認為原審裁判官對「公眾地方」定義不合理,按該說法只要有一名公眾人士進入某地方,該處都屬於公眾地方。惟瑞麟閣前必須受住戶的邀請後作登記,只有住戶才知道進入大堂的密碼,從直播影片可見,在甄企圖踏入電梯大堂時被保安喝止,證明公眾人士不能隨意進出瑞麟閣大堂,該處並非公眾地方。甄一方又舉例,按原審定義,外賣員踏入住戶家中,住戶的家即變成公眾地方,「咁唔少市民屋企都會變成公眾地方」。

律政司代表:大堂升降機都係公眾地方

法官邱智立向律政司查詢,甄當日與何人聚集,為何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中「未經豁免聚集」。律政司代表形容甄與在場人士為「同一伙人」,附和甄的行為,顯示他們有「共同目的」。律政司更指從防疫角度,甄有責任請「八卦嘅街坊」離開,以免觸犯法例。邱官聞言則質疑:「如果我架車爆軚,有人聚集埋嚟俾意見,我有咩責任要請佢哋走?我就要放棄整軚?」

律政司表示,瑞麟閣大門長期打開,甄「一伙人」多次自由出入,證明電梯大堂是公眾地方。邱官則反問:「要密碼進入,要保安批准,都係公眾地方?」律政司重申「大堂電梯都係公眾地方,我會咁講」,並解釋升降機可獲豁免,因為屬於「為交通運輸而進行的聚集」。

邱官反問,外來人士進出屋苑「點會令一個人嘅屋企,由私人地方變成公眾地方?」、「咁公眾人士想入去行個圈得唔得?公眾地方嚟㗎嘛」,律政司代表則多次遲疑,重申「相信保安員會制止」、「任何人係冇權咁樣做。」

無指定工作場所人士可豁免?律政司代表:唔好多過4人

上訴一方再指,甄多次表明區議員身份,瑞麟閣所在的亦是甄所屬的兆麟選區;他在場期間一直質問防疫安排,內容與防疫,理應屬於條例可獲豁免的對象。惟律政司反駁政府諮詢機構僅限立法會及區議會會議,議員個人行事不獲豁免,又指明白個別職業如記者,並沒有固定工作場所,稱「可以工作,就唔好多個4個人囉」。律政司代表又指甄高聲凶惡質問物管主任,「阻礙正當工作都有豁免,係幾荒謬嘅一個情況」。

案件編號:HCMA5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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