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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獄中車衣 食「私飯」反彈4公斤

李卓人獄中車衣 食「私飯」反彈4公斤

(獨媒報導)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因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探望李卓人,指對方目前在「車衣期」,主要負責剪線頭。他就早前其他案件已服刑完畢,身份轉回還柙人士,原減掉的10公斤因改食「私飯」後反彈4公斤。

李卓人因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10.1港島遊行和2020年六四集會等案件,判監20.5個月。其中8.18案,他與另外七名被告今年2月就定罪及判刑上訴,排期本月28日審訊,上訴的八人包括黎智英、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及區諾軒,梁耀忠則未有提出上訴。

邵家臻在facebook表示,今日與何秀蘭到赤柱監獄探望李卓人。他指電話系統未開始計時,李卓人已以手勢指他肥了很多,將監房中減掉的10公斤「歸位」。李卓人由於已服刑完畢,身份轉回還柙人士,在石壁監獄在囚時減掉的10公斤,因轉食「私飯」而反彈4公斤。邵家臻指對方已「多食餸少食飯」,避免增磅太多。

他又提到李卓人盡量跑步,而赤柱比石壁的曝曬程度較少,目前在「車衣期」工作,負責剪線頭,笑稱李與何俊仁是「剪線頭雙人/仁」。由於還柙無法使用手機,邵家臻指李卓人過往機不離手,形容現時是detox(解毒),期望有朝「放學」後每日也有detox時間,慢慢生活。

李卓人與支聯會、何俊仁與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