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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議會衝突案 郭永健擬認罪 與范國威同撤銷擔保

泛民議會衝突案 郭永健擬認罪 與范國威同撤銷擔保

(獨媒報導) 梁國雄於2016年立法會審議橫洲發展計劃期間搶文件一案,上周終極敗訴,終院裁定法庭並非不能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行使司法管轄權。多名泛民前議員及助理牽涉不同議會衝突而遭起訴,皆受此判決影響。其中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和前議員助理郭永健,分別牽涉前年5.11「雙胞胎會議」和去年5.8內會會議衝突,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皆主動申請撤銷擔保,連同其他被告押後至11月30日再提堂,其中郭打算認罪,屆時將作認罪答辯及求情。

范國威申撤銷擔保 另涉47人案還柙

已退出新民主同盟的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被控3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他另涉初選47人案,自3月初還柙至今,其代表律師丘律邦替他申請撤銷本案的擔保,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

控罪指范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外,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以及連同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及區諾軒於同日同地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和周浩鼎。

郭永健打算認藐視及妨礙立法會人員罪

工黨郭永健在去年5月8日立法會內會會議中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其代表大律師黃宇逸指,郭案發時身份並非議員,毋須考慮終審法院的最新判決,並透露他打算承認以上兩罪,惟需更多時間與控方商討承認案情,故要求押後至11月30日提堂時處理答辯。

郭另涉六四集會案,上月承認各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判監禁8個月,現正服刑。他今日亦申請撤銷議會案的擔保,亦獲羅官批准。

控罪指他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簡廣榮。

梁國雄搶文件案的裁決,對同類案件影響或陸續浮現。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多宗泛民議會衝突案件皆安排於11月30日下午再提堂,包括前年5.11「雙胞胎議會」、去年5.8內會衝突、潑臭水案、一地兩檢會議及「搶選票」事件。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