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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六四旺角堵路 兩中年漢承認非法集結 一人判囚7個月 另一人押後判刑

涉六四旺角堵路 兩中年漢承認非法集結 一人判囚7個月 另一人押後判刑

【獨媒報導】2020年六四31週年,維園悼念晚會史上首次被禁,市民當晚轉往全港各區「遍地開花」。旺角有市民聚集,其後有人用雪糕筒堵路,大量便衣警衝出施放胡椒噴霧。兩名55歲男子被指曾拖圍欄堵路,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今(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7個月;而同案的公司東主則因需時處理公司結業事務,申請押後判刑,獲法官批准保釋至3月30日判刑。

兩名被告為送貨員劉雨釗(55歲),以及物流公司東主曾子良(55歲)。兩人承認非法集結罪,抗拒警務人員罪則獲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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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大批便衣警衝出拘捕堵路市民,有警員使用胡椒噴霧

官:接納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

就現年58歲的首被告劉雨釗,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本案的非法集結主要發生在旺角的主要街道,包括亞皆老街及砵蘭街,案發前原本有數百人集結,後來只剩下數十人。其後兩名被告曾將圍欄拖出馬路,警方上前制止時兩人曾反抗。

林官指,本案發生的時間短、涉及範圍有限,但非法集結是不可以輕視,因隨時會演變成暴動,幸好警方迅速制止才令集結變得短暫及沒有造成更嚴重後果。林官接納首被告是受社會氣氛影響而衝動犯案,當時亦非帶領角色,否則罪責會更重。他最後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於開審前認罪,獲扣減至7個月。

公司東主需時處理結業事務 獲准押後判刑

次被告公司東主曾子良沒有律師代表並自行陳詞,他申請將判刑押後,因其公司倒閉,因此他需時處理有關手續。他求情時指,對於自己令公司倒閉影響員工生計而內疚。林官批准其押後申請,並安排於3月30日判刑,期間他獲准保釋。

兩人承認的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獲存檔法庭的兩項拒捕罪則指,劉雨釗及曾子良分別抗拒偵緝警員15245及偵緝警長33491。

同案被告22歲學生曾勁麟早前承認暴動罪,被判囚2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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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大批市民在朗豪坊外聚集

案件編號:DCCC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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