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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單位藏汽油彈材料囚27月 廖子文提刑期上訴 申保釋遭拒

灣仔單位藏汽油彈材料囚27月 廖子文提刑期上訴 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12港人」之一廖子文分別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於灣仔單位藏汽油彈半製成品和材料,兩案分別判監10及27個月,總刑期為31個月。廖不服次案刑期,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他今早(15日)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並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親自應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最終拒絕批准保釋,稍後將頒布書面理由。

廖子文(19歲)於2020年12月30日從內地移交至本港,此後一直還柙,至今年7月15日在妨礙司法公正案中被判監10個月,再於7月16日在藏汽油彈材料及半製成品案件中被判監27個月,兩案部份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31個月。若扣除還柙日子及獄中行為良好,廖最早可於2023年4月28日獲釋。

案件編號:CACC1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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