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被當局以23條拘捕的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在社交媒體透露自己接連失去工作。她指近日參與一個劇團演出前,因康文署審查演出者名單,令她被退演,又提到自己因為一封不明來歷的簡體字投訴信,突然被終止教學,沒有上訴途徑。康文署回覆《獨媒》查詢時稱,署方根據既有訂租程序及租用條款處理所有場地訂租事宜,不會就個別訂租作出評論。
陳劍琴接受《獨媒》訪問時稱,至今仍不清楚投訴信內容和康文署拒讓她演出的原因,感到無言和無奈。她又嘆,類似事件非「新鮮事」,因身邊不少人都因社會運動或政治原因,遇到過類似情況。她嘆,一旦被扣上「敏感人士」的帽子,就會經歷被審查、拒絕、疏離、勸退、隱藏等,「一切和諧的背後,淹沒了很多人在這裡生活與生存的權利」。
未知投訴內容下被終止教學 康文署要求退演否則拒批場
陳劍琴透露,她原定上周起在一間院校擔任兼職講師,教授社會學大專課程。但她上完首節課後數天,突收到校方電話通知,稱院校高層收到一封簡體字投訴信,沒辦法與她繼續合作。陳表示,她不清楚投訴信具體內容和投訴人身份,僅知道當中有提到「呢個老師令我很不安」。
此外,不時有參與舞台劇演出的陳劍琴近日收到劇團通知,指康文署檢視演員名單後要求換走她,因此她被迫退演。陳引述劇團說法,指早前署方一直以「未批准晒所有嘢」為由,要求劇團不可公開宣傳演出;至上周,康文署要求劇團換走陳,否則將引用條例拒批本來已批出的場地。陳說,這是她首次被要求退演,她過去曾多次在政府場地演出,都沒遇到阻滯。
質疑當局列「敏感人士名單」 禁用政府場地
陳對事件感到無言和無奈,指不少演出舞台都屬政府管理,若果署方有「黑名單」指定某些人士,例如有政治或社運背景的人不能使用政府場地,對演員職涯影響大,亦有必要了解清楚「係基於咩原因唔俾佢哋用?」
有關演出原定在荃灣大會堂舉行,翻查網上《訂租安排》文件,當中「維護國家安全」一項列明,租用人須確保其本人、其僱員、代理人及在租用期間獲准進入租用場地的任何人士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違反上述法律的行為和活動。
荃灣大會堂(資料圖片)
指多人被標籤「敏感」後面對打壓 「被逼消失於社會的人生」
事發後,陳以「表面和諧與一切如常背後,有人被消聲匿跡 。我們直面真相,還是鴉雀無聲?」為題,在社交媒體談及事件。在文中,她稱每個被扣上「敏感」帽子的人,都經歷過「被審查、被拒絕、被疏離、被勸退、被隱藏」,既無法在這片土地上發展和投入興趣,亦難以找到工作。她形容,這是一種「被逼消失於社會的人生」,而若果社會看不見真相,就會無視在換取「和諧」的過程中被壓迫的人及被合理化的不公義,因此「我雖勢弱言輕,決不虛作無聲」。
不過,陳未在文中表明事件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她向《獨媒》解釋,類似情況不是新鮮事,也不只是在她身上發生:「喺呢幾年裏面,好多個被標籤咗或者被扣上『敏感人士』帽子嘅人,都面對著呢一種生活同生存層面嘅限制、打壓⋯⋯我想寫出來俾大家知,當我哋都生存喺呢個環境,面對一啲被迫要喺公眾視野中消失嘅人,我哋會選擇唔理會佢哋,定有一個平等嘅機會空間俾大家,可以繼續喺香港生活?」
辭任議席後未再有穩定工作 因23條被捕至今沒收護照
陳劍琴本身是註冊社工,在2019年當選荃灣區議員,但在2021年因區議員宣誓條例通過前辭任。去年5月,國安處首次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拘捕多人,包括陳劍琴。她被指涉干犯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獲准保釋後至今須定期向警方報到,並被沒收護照。
陳表示,她自辭去議席就再沒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一直靠「打散工」維生,包括從事社會服務、劇場、教育類的工作,甚至做過餐飲業。她坦言曾嘗試尋找全職工作,但過程中會經歷多番審查:「(招聘人)好容易google search搵到你過往嘅參與,咁我可能要比以往更加著力解說自己現時嘅情況,declare自己會講啲乜、唔講啲乜,去舒緩對方嘅擔憂。」
除此之外,她現正在西九龍中心開設檔口,出售擴香瓶、香薰精油等產品,但扣除租金後幾乎沒收入,有時更要補貼租金:「就好似其他店舖,(有些人)可能會透過一啲條例去麻煩你,甚至乎一啲銀行都會唔俾你開戶口,對於做一盤小店生意來講,少咗一啲收款方法事實上係會影響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