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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女學生認理大內暴動 主審法官陳廣池身體抱恙 判刑須押後

20歲女學生認理大內暴動 主審法官陳廣池身體抱恙 判刑須押後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17人被指從理大校園「突圍而出」,逃入科學館後被捕。當中20歲女學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為首宗承認於理大內參與暴動的案件。案件原本押後至今(2日)判刑,惟主審法官陳廣池因身體抱恙,今日未能到庭,由法官高勁修代為押後判刑。案件押後至9月9日判刑,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被告為IVE高級文憑女學生李嘉希(案發時19歲,現年20歲),她自提堂起還柙近半年,去年8月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她早前承認兩項暴動罪,法官陳廣池下令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原押後至今天判刑。

首罪指她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一罪指她於同年11月17日及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根據現行條例,除非法庭認為沒有其他適當的處置方法,或屬「例外罪行」,否則法庭不得對16至21歲的被告判監。由於暴動罪不屬「例外罪行」,法官陳廣池早前聽取答辯及求情後,建議律政司考慮修例,容許法庭將16至21歲的被告直接判監。

同案其餘6名被告為:梁子揚(24歲)、鍾民浚(30歲)、郭志帆(24歲)、許寧軒(20歲)、馬嘉惠(27歲)及嚴家朗(28歲)。案件排期於2023年1月3日至2月9日審訊,預計需時25日。

另一6人案自6月開始審訊,將於10月18日裁決,被告分別為:陳俊邦(21歲)、陳頌欣(17歲)、郭添明(20歲)、羅健洋(16歲)、李日朗(20歲)及袁太林(21歲)。

案件編號:DCCC190-2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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