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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6人暴動罪成下月判刑 辯方求情稱案不嚴重 官斥沒聽裁決:你瞓著咗覺呀?

【理大圍城】6人暴動罪成下月判刑 辯方求情稱案不嚴重 官斥沒聽裁決:你瞓著咗覺呀?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6人案件中,所有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在區域法院進行求情。法官謝沈智慧庭上逐一點名辯方律師,狠批他們的求情陳詞。她先指有律師求情時稱本案暴動「唔嚴重又冇計劃」,並反駁指早前裁決已表明示威者「猶如熟練的軍隊」,斥「我讀判詞嗰陣,你喺法庭㗎可?你瞓著咗覺呀?」謝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判刑,期間各人繼續還柙。

6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6名被告今年7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包括:陳彥宏(17歲)、張穎瑜(19歲)、朱國智(28歲)、杜文曉(17歲)、高天祐(18歲)及林鳳芝(18歲)。陳彥宏另涉管有一支螺絲批,他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不成立。

辯方盼法庭為年輕被告索教導所報告 官拒信有悔意:唔會!

代表第七被告陳彥宏的辯方大律師進一步求情指,陳彥宏現已羈留近兩個月,家人每天均會探望被告,展示無限支持。她指明白法庭早前已拒絕為男生索取教導所報告,但仍懇請法庭能考慮男生尚有2星期才年屆21歲、人生首次失去自由、有家人支持及有悔意,能索取報告以作考慮。

法官謝沈智慧聞言後立刻提高聲量:「有悔意?佢不認罪,經審訊被定罪㗎喎!」她明言自己「唔會」索取報告。

官逐一點名批評求情陳詞 斥辯方「你瞓著咗覺呀?」

謝官之後就辯方提交的求情陳詞逐點批評,她先是狠斥代表朱國智的辯方律師沒有聆聽其裁決:「我讀判詞嗰陣,你喺法庭㗎可?你瞓著咗覺呀?」她重申早前已指當日示威者「猶如熟練的軍隊」,非如辯方求情所稱「唔嚴重又冇計劃」。

她又指上訴庭已表明被告不是帶領者角色,只是非加刑因素,但被告選擇參與暴力的暴動就要承擔責任,高聲道:「唔係咩?呢個唔係個法律咩?」,辯方表示同意。

辯方求情指同意大部分證據 節省法庭時間 官:要求傳召所有證人 咁樣叫慳時間?

謝官續斥,有數名辯方律師求情均提及被告同意大部分證據,節省法庭時間。但謝官狠批:「件案係咪fixed咗咁耐,聽足咁耐呀?⋯⋯係咪個個冇睇我判詞呀?」她指自己在判詞中已列出本案共傳召了多少名證人,又批評辯方要求傳召所有控方證人,但部分卻沒有進行盤問:「咁樣叫慳時間?」並續稱「如果有人話我聽咁樣係減刑因素,請你企起身」,最後沒有辯方律師站立陳詞。

謝官繼續點名,指代表高天祐及林鳳芝的律師在陳詞援引同級區域法院的判刑理由書,詢問原因。高天祐的律師指他只是援引謝官在同一宗案件中、涉及其他被告所寫的判詞。謝官聞言反駁:「咁又點?我bind(捆綁)我自己㗎?」。辯方澄清他僅希望法庭能採納相同量刑起點。

官批辯方對上訴庭指引「視若無睹,聽而不聞」

謝官亦批評控方同樣提供一些區域法院的判刑列表;又指林鳳芝的律師在引用該些判詞時用了「典據」一詞。她表明上訴庭已表示同級法院的指引及裁決對她沒有約束力,故此辯方提交的判詞「不是案例!不是典據!」,狠批各人對上訴庭的指引「視若無睹,聽而不聞」。

她續指,各辯方律師的表現令上訴庭「別無他法」要繼續在判詞中澄清有關事項,「最近又有兩單」,並在庭上讀出2019年「中大二號橋」暴動案等上訴庭判詞,同時著辯方「唔該你哋寫低citation ,返去認真睇呀!」

同案另外3名被告:陳子謙(27歲,廚師)、朱盛軒(28歲,侍應)及郭曉泰(34歲,殯儀管理職員),在開審時承認暴動罪,各人判監45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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