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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認IFC內違限聚令 判12個月感化令 須接受心理治療

Lunch哥認IFC內違限聚令  判12個月感化令  須接受心理治療

(獨媒報導)「Lunch哥」李國永去年在中環 IFC 參與「和你Sing」,被票控違反限聚令。他早前認罪,一度須還柙,今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聰考慮求情內容、案情和被告認罪,判處李12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按指示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及參與感化官安排的社區活動。

被告李國永(19歲),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指他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內違反限聚令。李早前認罪,法庭為李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李在與感化官會面時,曾表明不願意履行該兩命令,希望以罰款形式處理。裁判官再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李一度還柙,需向高院申請保釋。

代表律師今在庭上指,李國永改為願意接受感化令或社服令,希望法庭不會判處監禁式刑罰。辯方指,李自幼有精神方面的困擾,加上他計劃自修報考明年的文憑試,指判處感化令較適合。

案件編號:ESFS 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