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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七千億美元救誰呢?

保爾森與白南克的七千億聯邦政府救市方案,怎樣說也不能說是市場行為,當然引起一直口頭上支持市場的美國社會爭議,不過,從資產清理信託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RTC〕)方案的建議內容及爭議,爭議的問題已不是簡化的市場與干預問題。

最簡單的反對理由是:為甚麼要慷納稅人之慨去救投資機構(所謂「bailout」)?既然是華爾街的金融業精英搞出來的爛攤子,為何要納稅人付錢清理?他們賺得盤滿缽滿時,從不多分一點錢給納稅人,想一想近年美國的減稅及稅率曲線進一步拉平,許多中產階級更憤怒。而且,這些精英更讓人覺得是「官商勾結」。美國財政部及聯儲局領導層,國際機構高層以及華爾街金融精英,他們經常在這些機構之間輪換位置,剛才提及的魯賓是一個,現任財政部長保爾森亦是,他曾是高盛及國際貨幣基金會高層。政府的政策與金融業做法互相配合,使這個階層及集團的利益繼續擴大。例如,減息及政府出錢救金融機構的做法,最大及最直接得益者是誰?也是他們自己。

這種直接反應,既有來自左派,亦有來自右派。至於經濟學家,亦呈現不同的意見,卻有更複雜的理由。

網上比較多人討論的是<為甚麼保爾森錯了?>,作者Luigi Zingales,幾年前與人合寫《Saving Capitalism from Capitalists》。他是市場的大好友,但我卻有點懷疑林行止把他歸類為新古典學派是否正確。Zingales指出,需要時刻提防資本家,因為當代資本家都「搵著數」,不喜歡真正的市場。公司資不抵債,本來可以按破產保護法第十一章,與債權人股債互換,減少負債比率。不過,Zingales也同意,危機迫在眉睫,股債互換要很長時間談判才有結果,所以,政府要做事。但他指出,要做的不是”bailout”,而是政府強制債權人減債(有點像第三世界減免債項),以換股或認股權,在大蕭條時,美國政府便幹過類似的事,而歷史資料說明是有效的,公司沒有每況愈下。這種做法頗合私有產權制度,但保爾森不選擇這種做法,是因為金融大鱷(即他說的「資本家」)不想自己負擔損失,而希望納稅人買掉那些已變壞的資產。

另一位經濟學家Charles Wyplosz<為甚麼保爾森可能是對的?>,似乎要為保爾森辯護,他認為,只要毒債能以極低價購入,然後,其市價不會繼續下跌,便不算是"bailout"。而他估計,RTC持有這種資產一段時間,很可能會升值,這樣納稅人不會損失太大。他認為,現在這些資產因為賣不出,根本無法讓公司知清楚自己的損失,令市場不透明及不穩定。

Willem Buiter基本上同意Wyplosz的看法,價格是重點。另外,他認為,政府買了壞資產後,跟接管兩房一樣,需要重組這些按揭貸款,將會觸動到置業人士的貸款及房產,對那些過份按揭貸款的市民政府該當如何對待,把他們的房產收回?要他們補差價?將是一個政治問題,誰敢搞動這渾水?我想,這也是一個道德問題:政府對(何種)市民的保護應到何種程度?

著名經濟學家Paul Krugman認為,金融問題的確是嚴重的,他同意美國政府要幹點事,但不應任由保爾森拿去七千億去買毒債,因為,現在的問題不是債太多,而是在按揭債券價格下滑下,令資本不夠或資債比率變壞。所以,他提議注資這些金融機構,然後由政府進入董事局改革管理層。而保爾森的方案則不是注資,而完全基於「價格恢復」(price recovery)的假設,即是說,只要政府出手買毒債,自然有人認為這些毒債值錢。這個假設是否對,沒有人知。但可以知的是,納稅人付了錢,究竟應該得到甚麼?保爾森的方案不會令納稅人得到甚麼,除了一個希望--金融市場秩序可能回復穩定。Paul Krugman似乎有給予民主黨國會議員意見,他指修改後的方案要好一點,例如,不一次過撥款(第一次「只」撥2,500億美元!),RTC應是一個獨立受監察的機構,而且,亦要藉此限制金融公司高層的薪酬。

Paul Krugman及Luigi Zingales的學術觀點不同,不過,他們同樣關心這次救市的社會及制度涵意。Zingales認為,若讓華爾街大鱷輕易甩身,那麼,美國的資本主義會越來越是一種讓少數人賺錢,要犧牲大眾利益的制度。而Krugman則認為,不能讓金融危機的成本完全社會化(socialized),長遠來說,金融業的監管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我想,這才是這次救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