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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香港團體聯署:香港民間團體擔憂禍延香港,反對澳門就廿三條倉卒立法

邀請香港團體聯署:香港民間團體擔憂禍延香港,反對澳門就廿三條倉卒立法

按:澳門廿三條立法的諮詢期雖然已於11月30日完結,但立法我們都應該把握機會表達反對的聲音,這個星期六(12月20日)就是澳門回歸日大遊行,主題為"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唇亡齒寒,數個香港民間團體就澳門廿十三條立法籌備一項聯署聲明活動,誠邀各團體參加聯署,聯署後的聲明將會被帶往澳門,並於上述之遊行宣讀。如各團體欲參與聯署,請於本星期五 (12月19日) 下午五時半前在香港獨立媒體網上回應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聯署名單將不時更新,謝謝。

澳門政府現正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香港民間團體對此表示憂慮,認為有關立法建議不單止影響澳門居民的自由和人權,與澳門有聯繫的港人亦會輕易誤踏地雷,更對香港立法帶來負面的影響。我們呼籲港澳兩地市民關注立法進展,切勿讓澳門政府倉卒、輕率地通過法案。

澳門回歸後,政局穩定,社會繁榮,民風淳樸,實在沒有進行二十三條立法的迫切性。澳門政府倉卒立法,難免令人有「項莊舞劍,志在沛公」的憂慮。一旦澳門完成立法程序,勢必會增加同為中國特區的香港的立法壓力。雖然香港官員強調無意跟隨澳門開展立法,但政府從來沒有表明放棄立法,若港府日後借勢再次立法,二零零三年的廿三條立法惡夢便會再次困擾港人。更令人憂慮的是,澳門以國家安全名義立法,去爲侵犯人權鳴鑼開道,日後再由港府仿傚,會禍延香港。

我們擔憂,在缺乏充裕的公眾討論下,澳門倉卒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 將會成為打壓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工具、違反基本人權及破壞一國兩制,更會累及香港。

政府無意諮詢

首先,澳門政府是次就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根本是聊備一格,毫無誠意。如此一條影響廣泛而深遠的條例,澳門政府只進行不足六星期的公眾諮詢,社會根本無法有足夠時間醞釀深入的討論。當年香港以三個月的時間進行諮詢仍嫌不足,以致因未能保障港人人權和自由而以失敗告終,澳門立法諮詢如此倉卒,其結果難免令人憂慮。

更甚的是,澳門政府一直在打壓民間的討論和意見反映,在諮詢期內,發生大學座談會被無理取消、宗教團體邀請講者被勸退及香港市民被拒入境澳門參與討論等,都證明澳門政府根本不希望市民認真討論。而澳門民間社會在政府嚴密監控下,亦未有踴躍討論有關法例,我們對此感到非常憂慮。「國家安全」未立法已經如此,立法後的情況就更加不堪設想。

市民易墮法網

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中存在眾多明顯侵犯人權的地方,例如:中國劃定「國家機密」的不當做法,早已為國際人權法專家詬病,最近更受到聯合國消除酷刑委員會嚴正的批評,澳門的草案卻將「國家機密」交由中央政府界定,澳門無緣置啄,完全破壞了兩制的界限;各項罪行,亦漠視了《約翰尼斯堡原則》和《西奈斯原則》,譬如沒有將「公眾利益」及「曾經刊登」列為無罪或抗辯理由;「政治社團」定義過於廣泛,以致不少民間團體的正常交往亦會受到干擾;而附加刑亦過分地侵犯政治權利。

此外,草案條文含糊嚴苛,例如顛覆和分裂國家等罪行中的暴力和嚴重非法手段,連請願示威活動中常見的推撞及其他肢體衝突、示威規模甚大以至影響交通等,也可能包括在內。這種條文,給予當權者巨大而任意的酌情權,選擇是否以這些惡法去檢控請願示威者,打壓不同的聲音。單是這種惡法賦予執法者的生殺大權,便足以成為當局窒礙社會自由、威嚇民間社會的有力工具。

殃及港人

一條如此嚴苛而又隨意讓當局濫用的條例,香港人亦不能倖免。根據條例草案,香港人在澳門的言行,都受到這些惡法的威脅,在香港的港人在電郵和網絡上的言行,亦有可能會遭到秋後算帳,日後有關人士到澳門,可能會被檢控。

我們反對澳門政府在毫無迫切性而又倉卒地就《基本法》二十三條進行立法。我們呼籲澳門各界市民維護寶貴的言論和結社自由,切勿讓如此粗疏的條例草案輕率通過。我們亦呼籲香港市民要密切關注澳門立法,以免日後無辜繫獄。

圖:黃衍仁

聯署團體:

香港人權監察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影行者
基層民主社
關心香港前途小組
香港五七學社
中國信息中心
融樂會
香港基督徒學會
民間人權陣線
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
劉慧卿議員辦事處
何俊仁議員辦事處
余若薇議員辦事處
梁家傑議員辦事處
湯家驊議員辦事處
吳靄儀議員辦事處
陳淑莊議員辦事處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何秀蘭議員辦事處
范國威議員辦事處
亞洲和平協會
香港記者協會
神州青年服務社
捍衛權利工作者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