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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炳德「襲警罪」上訴駁回 即時入獄

昨日傳來壞消息,近月盡心盡力協助大角嘴居民維權的馮炳德,就零八年一月十三日爭普選遊行時發生的「襲警案」上訴失敗,被高等法院判即時監禁至完成餘下約七周的刑期。

馮炳德這件疑點重重的襲警案,可謂一波三折。零八年初發生的事,排期到零八年聖誕前才審,法官林鉅溥判馮炳德入獄十五周,林的判詞中包含大量抵譭政治異見者的判斷,令人咋舌。到零九年初,馮炳德成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早前上訴庭開審,辯護律師指出了林官判辭中有多項錯誤﹝根據上訴判決書,包括:裁判法官錯誤地全盤否定兩位辯方證人的口供、裁判法官沒有充分解釋控方證人供詞上相互重大矛盾及不合理的地方、裁判法官沒有合理地處理控方第二證人證供上的漏洞、裁判法官錯誤地拒納辯方的抗辯等等﹞,很多朋友都以為馮炳德這次終於能脫罪。沒想到,就在耶誕節前兩日﹝去年宣判則在十二月廿四日﹞,馮炳德又要坐牢,在監獄中過節。

到現場聽判的朋友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杜麗冰沒有在庭上宣讀判詞﹝前案件編號:HCMA47/2009,剛剛上載到司法機構網頁﹞,只是強調沒有理由推翻原判,維持原來的刑期和賠償金。馮炳德的代表律師對判決感到意外,由於馮炳德在零八年十二月底開始已服刑四周,扣減了三至四周假期,應該還要服刑七周。代表律師表示,會研究上訴的可能,但這次能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機會不大。

馮炳德是朋友當中最具犧牲精神的,幾年來一直不辭勞苦協助受市區重建和高鐵影響的舊區居民,這樣的大好人居然一次又一次被司法制度玩弄,令人氣憤難平。

不了解來龍去脈的讀者,可以讀一下下面的報道:
一﹞零八年十二月廿六日:馮炳德犯了哪門子的襲警罪?
二﹞零九年一月八日:馮炳德判監兼罰錢 警察個個都跌親
三﹞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馮炳德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
四﹞相關短片:黃秋生莫須有馮炳德聖誕被屈案:解釋法例的[襲警]罪馮炳德的白色恐怖聖誕馮炳德被屈:法官敵視關心社會人士的判詞苦等馮炳德--保釋候上訊成功!接獄記--保衛皇后被捕者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