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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龕諮詢文件出籠 議員團體批評太遲立法

骨灰龕諮詢文件出籠 議員團體批評太遲立法

等等等。記者、我、和一大批關注骨灰龕政策的人士等到前天(七月六日),終於等到立法會會議和政策檢討文件。結果,等到會議開始才收到公眾諮詢文件,而且印完再印,只見記者們剛開始會議便走出A房,急急把內容匯報給機構同事。最後,市民最少要多等三年,才能看到私營骨灰龕場受法例規管。

(一)文件簡介

政府在昨天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諮詢文件,檢討骨灰龕政策,主要針對以下幾點:

一、增加骨灰龕設施供應,滿足社會需要;
二、鼓勵市民接受以更環保及可持續推行的方式處理先人骨灰;
三、加強保障龕位銷售;
四、加強規管私營骨灰龕,以期更有效處理違規情況。

當然,會議重點放在第一和四點,即選址和如何規管違法龕場。在未講述議員回應之前,先簡介一下文件內容。

地區為本:區區有份

政府正物色土地和大廈,擴建或新增龕場,並改善設計和人車流量,又建議預留一定比例的龕位優先編配予當區有需要的居民,希望減少附近居民反對。一旦確定選 址,便正式諮詢當區區議會意見。文件公佈了七區十二地。據無線新聞透露,相關的區議會暫時沒有反對選址。

另外,政府鼓勵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和宗教團體增加龕位,或增建紀念花園,並推動海葬及網上追思,減少輪候數目。

循環再用:設使用年限

政府認為龕位供不應求,要用得其所,故建議(1)為新編配的公眾龕位訂定放置骨灰的年期,期滿後續期;(2)收取管理年費,即如果龕位在限期內無人續期, 或先人親友連續多年欠交管理年費,而當局又未能聯絡上的個案,龕位可騰空轉予他人使用。原先安的骨灰則會移往設計妥善的公共儲存庫,或撤在紀念花園內; (3)發放特惠津貼給自願交還先人龕位的人士。

加強消費者保障:教育及發放資訊

政府會加強消費者教育,包括選擇龕位的注意事項和風險,並建議消費者自行查冊龕場地契有否違規。

政府又會公布已知悉的私營骨灰龕資料,分開兩張名單。表一為符合地契及規劃規定的私營骨灰龕,以及龕位數目,表二為不在表一的龕場。符合規劃規定是指: (1)龕場在法定圖則上屬於經常准許用途;(2)取得城規會發出的規劃認可;或(3)已證實屬於現有用途。此外,該龕場並無違返地契,亦無非法佔用政府土 地。

加強規管私營龕場、設臨時豁免

雖然違法龕場有恃無恐,但諮詢文件仍開宗名義指明發牌制度不能「太過寬鬆」或「過於嚴苛」。政府初步建議所有私營骨灰龕均須受發牌制度規管,以及每五年續 牌一次,並包括在新法例生效日期前已經存在的龕場。無牌經營將屬違法。要記著,局長說要兩三年後才完成立法。

至於新法例生效前已存在的龕場如何處置,政府建議發牌,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出任發牌當局,經營商須申領牌照。要成功申請,申請人需擁有龕位所在地的業 權,龕位符合地契條件和有關規劃、設計、結構、防火、衛生及安全要求,也要符合公眾利益。

而未能符合發牌規定的應申請臨時豁免,時限為兩年半,以容許它們在未有牌照前暫時繼續經營。臨時豁免可按個別情況獲酌情延期或續期。即是說,在你住處附近 的龕場,可能要五年半後才能受牌照監管。

文件也提及「法例亦會訂明,已獲臨時豁免的私營骨灰龕在獲發正式牌照之前,必須凍結骨灰龕位數目,並須停止出售骨灰龕位......不獲發牌的龕位可選擇 結業、或者申請臨時豁免,以便申請規範化」。

(二)議會討論

批評立法時間太遲 議員恐事件成雷曼苦主翻版

不少出席議員聽完諮詢後,批評政府沒有著力打擊非法龕場。王國興要求在今屆立法會期完結前完成立法,不致市民等候三年,周一嶽回應不可承諾。事實上,政府 只建議龕場在臨時豁免期間停止出售骨灰龕位,卻沒有(也難以)禁止新建。有福位商會代表接受傳媒訪問時估計,有人會趕及在立法前新增數十間私營龕場,造成 既定事實,到時就更難監管。會議一致通過理王國興動議,盡快在本屆立會任期內完成立法以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龕,並進一步加強執法取締違法的私營骨灰龕經 營。

黃成智強調現時政府部門沒有執法,並列舉不少非法龕場例子,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周達明卻堅持政府正在執法。周一嶽後來補充因為每幅土地的地契 均不同,很多時在釋義方面亦須取得法律意見,才可決定如何處理,所以他們會在這方面繼續以現時的法例執法。這顯然欺騙市民。本網曾經報導葵涌的弘道堂指明 有關地契條款不容許作骨灰龕用途,地政總署現在積極作出跟進行動,但該龕場的廣告仍然隨處可見。

陳淑莊繼續關注銷售手法不受規管,質問周一嶽如果經營商「走佬」怎辦,以及會否監管經紀,避免好像雷曼事件那樣,苦主棒著骨灰龕在特首府抗議。局長則表示 消費者有責任承擔與私營骨灰龕經營商安置骨灰的後果。當未合法的經營商名單在兩三個月公佈後,消費者應先行查冊。會後他向記者表示,現在仍未立法,因此無 法規管相關營運者,要待立法後才可進行這方面的工作。即使現時違規骨灰龕商真的出現問題,政府也不打算另設輪候隊伍優先安置先人骨灰,以免讓他們能夠插 隊。局長似乎不知道有不少經營商誤導買家,訛稱龕場符合地契,買家可能蒙在鼓裡。

「製造人民內部矛盾」

討論到選址,議員詢問完工日期,龕位供應量,以及在其餘地區覓地的進展。局長只回應選址過程有難度,因為要顧及消費者和居民利益。旁聽的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謝世傑隨即回應「這製造人民內部矛盾」。大聯盟認為這歸咎於政府容讓非法龕場大肆成立,盡快售賣龕位,造成米以成炊,令政府即使證實龕場違 規經營也難以處理骨灰。後來,大聯盟代表因為在會議中途叫口號,被保安驅逐離場,並要簽紙承諾以後不再搞事,才釋放他們。

(三)未完結

記住,有公眾諮詢,有公聽會!要給意見!

讀者可以就以上幾點向食衛局表達意見,截止日期為今年9月30日。立法會於9月12日召開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

諮詢文件千噓萬叫始出來,似乎焦點放在選址、管理年費和立法年期,總算為長遠規管定下草圖。然而,正如大聯盟另一位發言人何佩嫻所言,文件沒有為當下著 想。前幾年新增龕位數目近乎零,但死亡人數卻維持四萬人,即使食環署已於去年推出約二萬個公眾龕位,共可擺於約47100個骨灰甕,又於2012年新設 41000個新位共約八萬個骨灰甕,輪候隊伍不會一下子減少,結果又要流向私人市場。當然,大部份市民也贊成公私營並存,但面對經營商良莠不齊,又任意開 價,消費者難以獲得保障。此外,諮詢文件沒有也不會涉足官鄉勾結,欺壓村民的情況。遠視同樣是一種病。希望讀者繼續關注這議題,希望讓先人「安樂」死。

註:可供發展骨灰龕的用地
東區:柴灣歌連臣角墳場靈灰閣對面
黃大仙:擴建鑽石山靈灰安置所
沙田:石門安興里,鄰近沙田垃圾轉運站和碩門村
沙田:擴建富山靈灰安置所
北區:和合石墳場的剩餘土葬墓和其他土地
北區:羅湖沙嶺墳場未發展部分
屯門:龍鼓灘發電廠旁曾咀煤灰湖部分土地(註:龍鼓灘為鄉議局主席及屯門區議會主席劉皇發的出生地,並曾任村代表。)
葵青:葵裕街葵涌焚化爐舊址
葵青:葵泰路葵涌焚化爐舊址東南面
葵青:青荃路鄰近荃灣華人永遠墳場
長洲:擴建長洲墳場
梅窩:擴建梅窩禮智園

諮詢文件:立法會CB(2)1960/09-10(01)號文件 (將於會議席上提交)
靈灰安置所的發展背景資料:立法會CB(2)1960/09-10(02)號文件 (於2010年6月30日發出)

特約記者:易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