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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與貧窮問題

殘疾人士與貧窮問題

圖片來源: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000): Disability, Poverty and Development. DFID Issues. London, February

殘疾人士在香港的貧窮情況已於上篇文章《扶貧政策欠缺了殘疾角度》分析,本文試從理論和原則層面分析殘疾人士與貧窮問題。

社會排斥、標籤、多元匱乏、歧視
從上圖可見,殘疾與貧窮之間,包含了社會排斥、標籤、多元匱乏、歧視等元素,而正因為以上的元素,導致殘疾與貧窮成為了一個惡性循環的關係。

2012年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委託黃洪教授及Peter Saunders教授進行關於貧窮的研究,研究指出,貧窮、社會排斥、匱乏是三個互為影響的範疇。比對殘疾與非殘疾社群的數據,殘疾家庭的平均匱乏指數是4.17,非殘疾家庭為1.46,相差近3倍;再對比有兒童的家庭(匱乏指數為2.25)、及有長者的家庭(匱乏指數為2.38),殘疾家庭的匱乏指數依然偏高。而數字上更反映40.8%殘疾家庭處於匱乏狀況。至於社會排斥方面,殘疾社群的平均社會排斥指數為3.5,相對於非殘疾社群的2.4為高。

從理論角度而言,社會對殘疾等同弱者的定型(stereotyping)是基於「Ableism」(健全主義):假定了「健全」是社會的常規,因此殘疾社群在社會上被邊緣化,如殘疾社群不能盡自己的能力,得以接近「正常」,便會出現殘疾與非殘疾的不可減少的距離。

再試從政治經濟角度分析,現代資本主義體制下,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專業化(professionalization)等概念植根於社會大眾的心中,社會大眾較難接受「不正常」、「達不到標準」,亦不會傾向調整工作(或稱工作調適)以遷就不同需要的社群。由於殘疾人士屬於與一般不同的一群,因此難以進入主流體制得到工作機會,負面標籤及污名隨之而來。漸漸,主流價值觀亦將「殘疾」等同於「弱者」、「需要幫助」。

可是,「正常」其實是一個社會建構而成的概念,是由主流論述營造的概念,因此是浮動和可變的。然而,殘疾是一個無法逆轉的事實,從較進步的角度去思考,我們應該將「正常」這個概念拉闊,接納和尊重差異,讓各個社群得以發揮自己所長和參與社會,令歧視得以消除。

照顧、護理需要與貧窮
在香港現行的照護服務體制下,殘疾人士可以選擇機構(Institution)內或是選擇在機構外的社區生活(Community)。

在機構內的生活(Institutional Care),包括醫院及院舍住宿服務。機構會提供全面的照顧,殘疾人士在財政上的付出相對亦較低,因為醫院及院舍住宿服務普遍有政府資助,而有經濟困難殘疾人士更可以「獨立生活」為由申領綜援(因為與家人分開並獨立居於機構之內)。但在機構內生活,殘疾人士需要脫離家人、脫離社區、脫離自我決策生活方式,加上在機構內生活無法外出工作等情況,最後仍難以脫離貧窮及社會排斥狀態。

如在社區生活,其照顧極大程度上是依賴殘疾人士及家人本身。現時社署提供的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不論在量和質均未能滿足實際需要,如預約緊急服務需時甚久(真弔詭)、需要5天暫顧服務實際上卻只能提供3天的服務等,由於支援不足,家人被逼放棄工作或只能從事兼職以照顧殘疾人士。殘疾人士亦因欠缺社區支援而難以外出工作。即使是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如果需要照顧一個嚴重殘疾人士,其情況亦可以變得相當嚴峻。由於嚴重殘疾人士需要持續而深入的照顧,大部份都需要額外聘請一位外傭照顧或購買照顧服務,另外殘疾人士更需要使用呼吸機等維生儀器,這些醫療物資對殘疾人士而言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不論是照顧需要和維生儀器等醫療物資都需要龐大的支出。一個殘疾家庭在扣除醫療和護理等開支後,中產也可能會變基層,更遑論基層家庭本身根本無法負擔此等開支。

故在思考殘疾人士與貧窮的問題上,我們應留意殘疾社群需要的不單只是財政上的資助,更重要的是全面對應殘疾人士的需要而提供照顧和護理服務,這將可以更有送地協助這些家庭改善面對的困境。適當而且充足的社區支援甚至可以有助釋放照顧者外出工作;若殘疾人士本身亦可以得到適切的支援,如改善無障礙交通、接送服務、綜援制度等,殘疾人士亦可以得到機會外出工作,這將可以整體改善殘疾貧窮情況。

制度性的教育、就業及環境障礙
教育與就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惟香港現行的教育制度,不論是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其實並不利於殘疾社群建立自己的能力,現時香港欠缺針對殘疾社群需要的專上學院,再加上單一化的產業發展,殘疾人士在完成學業之後社會上根本看不見就業出路。加上香港的無障礙環境依然未盡完善,間接令難以外出殘疾人士就業。教育、就業政策欠缺了殘疾角度,令殘疾人士的社會流動性偏低,更在社會階梯上成為輸家。

曾經有殘疾人士表示,就業是他們最大的心願之一。就業,是自我形象和自我決策重要的一環,讓殘疾社群財政獨立,從個人心理層面和社會層面均有得益。社會地位、尊嚴、自信、屬於社會一份子,是每一個人的基本需要。其中一個重點是,我們是否相信殘疾人士的能力,還是我們永遠視他們為弱者。我們不應期望殘疾人士的生產力能與健全人士直接比較,因為兩者的起跑線根本不同,勉強比較,只會反映這是一場不公平的比賽。我們應該要做的,是尊重和接納差異,並且努力去消除制度障礙,為殘疾人士提供足夠的照護及社區支援,使其可以在就業上、生活上自給自足,從宏觀層面更可令整體的社會支出減少。

結語
要破解殘疾與貧窮這個挑戰,其實不獨是香港面對的問題,國際經驗均指出這是一個國際性的重大社會問題。可惜的是,殘疾社群面對貧窮的挑戰縱然是如此龐大,社會的關注仍然不高,即使是較為進步的社運圈對此議題的關注也相對較少。我們只希望從討論開始,可以讓大家逐步關注殘疾社群面對的種種問題,因為殘疾不獨是殘疾人士面對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應當一同面對和處理的問題。

部份理論可能過於艱澀,而嚴重殘疾社群說實在人數也不算很多,但上述的援引,實是希望照亮一班現時在黑暗之中的社群,讓社會大眾看見他們,了解他們的情況。主流媒體也許不會報導,社會也許不會重視,但他們正正是每天面對如此困難的生活處境。希望大家能夠細想一下,殘疾人士需要的,究竟是甚麼?是憐憫?尊重?接納?福利?權利?

文:盧浩元

參考資料: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2012):Report of Research Study on Deprivation and Social Exclusion in Hong Kong
The World Bank (2011): Poverty and disability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000): Disability, Poverty and Development. DFID Issues. London, Febru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