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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2700萬購水炮車 研究揭衝擊力達320磅

(獨媒特約報導)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警務處計劃以2,700萬元,首度購入3輛「人群管理的特別用途車」,即防暴水炮車。香港民權觀察、香港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及香港無國界工程師創會主席黎廣德研究發現,發射水炮能對人體構成嚴重傷害,衝擊力可達數百磅,認為香港沒有需要亦不適宜引入,希望立法會否決撥款申請,並促請警方公開詳細資料及使用準則,作公眾諮詢。

5米距離衝擊力達320磅

黎廣徳指與香港大學數學系教授丁南僑共同分析研究水炮車的威力,翻查2004年英國國會文件,發現英國防衛科技建議委員會曾指出水炮可對人體做成3種傷害,包括直接射擊人體所致的頭頸部創傷、水柱導致雜物飛射而撞擊人體的創傷、及撞擊人體使從高處於墮下的創傷。

他們以每分鐘2,400公升流量、8bar的壓力射出水炮、及40-50米射程的土耳其製的水炮車RCV6,從以上3種情況作出分析,直言已是最保守估計,「再差嘅水炮車應該都好難買到」。研究發現,該水炮車射擊距離為5米時,衝擊力達320磅,若以水平正面射擊,10米距離衝擊力亦達280磅。水柱若以5米距離撞擊地面上約1吋大的碎石而彈射到人體,其衝擊力可達26磅。黎廣徳強調,水炮車能造成更多不可預計的危險性,例如水柱射向站於高處的市民導致墮下,市民爭相走避而產生混亂等情況。

香港欄杆多 道路窄 暴動少

香港民權觀察沈偉男指香港情況並不適合購買水炮車,亦沒有迫切性。他指香港道路狹窄,欄杆數量及類型多,會使現場情況更為惡劣,並不能與其他國家相提並論。同時,水炮乃無差別武器,攻擊範圍廣泛,容易傷及沒有嚴重危害社會安寧的市民,而且過去多年涉及暴力衝擊的示威活動僅佔絕少數,「見唔到買水炮車嘅迫切性。」

港警武力使用指引透明度極低

香港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補充指「最大問題係警方增加權力,但冇公開使用指引」,相比外國會清晰公開武力使用指引,他斥即使香港警方內部有使用武力的指引,其透明度亦極低,例如胡椒噴霧、警棍等,香港市民都對這些武力使用準則了解甚少。

記者: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