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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曾健超分別提堂 雙方支持者衝突

七警曾健超分別提堂 雙方支持者衝突

(獨媒特約報導)「暗角打鑊」事件一年後,七警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1人加控1項普通襲擊罪,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則被控1宗襲警及4宗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兩宗案件今日(10月19日)下午先後於東區法院提堂。七警獲准各以1,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提堂;曾健超則獲准以300元保釋,押後至12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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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之中部份人戴著太陽眼鏡及口罩,步出法院後登上私家車離開。

7名警員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偵緝警員陳少丹、偵緝警員關嘉豪及偵緝警員黃偉豪,共同被控涉嫌於去年10月15日約上午3時30分,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其中警員陳少丹被多控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在曾健超被帶返中區警署後,在一個會面室內襲擊曾健超。

七警先於下午2時半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各以1,000元保釋,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提堂,等候文件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控方律師透露將傳召33名證人,當中大部份是警員。

曾健超被控於去年10月15日約上午3時20分,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液體潑向龍和道,令多名警員因而被液體潑中;另外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的控罪,各指曾健超抗拒其後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警員。

曾健超緊接七警於下午3時半提堂,辯方指需要時間準備文件,仍未收到檢控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裁判官批准延至12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曾健超現以300元保釋外出。控方將會傳召26名證人,全部是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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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與聲援曾健超者起衝擊

支持警察及曾健超的人分別到法院外示威,大批警員在場戒備,架起鐵馬劃分示威區,分隔雙方。

保衛香港運動高叫支持警察,又播放國歌,高喊「支持警察,嚴正執法;協助警察,懲治犯法」。李偲嫣亦帶領正義聯盟到場,聲稱香港警察為保衛香港受盡打壓,是「香港良心」,並帶領群眾以掌聲答謝警察。

余先生聲稱自己是普通市民,看到網絡上號召撐警察於是來到現場。他表示,警察在佔領運動中不斷受到襲擊,自己因此要支持警察,但當記者問起警察打人的情況,他表示警察打人的電視片段太模糊他看不清楚。他表示,佔領人士、泛民政黨收受黎智英轉手的「外國勢力」的黑金,「若警察不執法,香港怎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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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數約60名的市民聲援曾健超,集結在法院外舉起黃傘示威,反對警方執法不公,與支持警方的團體各佔一方。期間有撐警的市民前來挑釁,以粗口謾罵對方,警方立即分隔兩人並勸喻挑釁者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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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伯

年屆78歲的黃伯表示在1點半到達法院門外時,被撐警的示威者踢傷。黃伯憶述當時剛到埗,正尋找相熟朋友的位置,但突然就被幾名位於撐警示威區的示威踢傷,傷口多達三處,並有流血,幸好之後在朋友協助下包紮治理,現在黃伯指傷口已隱隱作痛,需坐在一旁休息。

記者:李贊、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