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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思考全面改革教師聘任制度

香港需思考全面改革教師聘任制度

最近教育界發生了兩件涉及教師與學生的死亡事件,分別是有多年浮沉於合約制的教師陳老師,不堪於有志難伸而自殺;以及小學女生在校墮樓身亡,死因庭研訊後,裁判官嚴辭狠批涉事的教師,未有把學生的福祉放在心上,而且在庭上謊話連篇,毫不專業。

兩件事都引起社會各界的議論,意見紛紜,但都有帶出現時香港教師的聘任制度問題。

香港的公營學校主要有幾類:官立、資助、直資。

官立學校由政府營辦,教師大部分由政府以公務員條款聘任,可享有公務員的福利及升遷機會;資助學校則是由政府出資,透過「辦學團體」來營辦學校,政府則透過教育局以〈資助則例〉來監察學校運作,以及進行質素保證,確保學校的運作在政府的規範之下,這種辦學模式,全世界絕無僅有。任職於資助學校的教師,聘任及升遷的權力在辦學團體及校方,但他們同樣能享有與官立學校教師同等的薪酬,即按政府訂定的薪級表支薪;直資學校則以政府透過學生平均單位成本,對私立學校提供資助,學校可以在聘任、課程、營運等方面的自由度,毋須接受〈資助則例〉的規範。

在上述各種公營學校類別當中,官立、直資學校只佔少數,大多數均屬於資助學校,在這些學校工作的老師佔了香港教師人口的大多數。由於官立學校教師依循公務員制度,而直資學校的本質是私立學校,因此都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列。

自殺過世的陳老師,多年來都以「合約教師」的身份,在不同的學校擔任教職,進不了「編制」、亦即所謂「常額」教席。有很多人不明白,「合約教師」跟「常額教師」不就都是教師嗎?有什麼分別呢?

這裡還是要說明一下。

資助學校的教師編制是固定的,一般而言是政府按照學校的班數,來編配教師人手給學校,再由學校公開招聘合適的教師到校工作。以一間24班的中學為例,人手編制如下:

初中:一班1.7位教師,12班即為20.4位教
高中:一班2位教師,12班即為24位教師
全校:20.4+24=44.4位教師

換言之,該校在「編制內」的教師人數是44.4人,而按照政府政策,當中6.66人屬於「文憑職級」;37.74人屬於「學位職級」。這兩個職級的入職起薪點、頂薪點、升遷機會都不同。

除了「編制內」的教師,也有為數不少的「編制外」教師,通常是透過政府給予學校各種有時限的現金津貼聘用,以紓緩教師的工作量,自殺的陳老師,就是「編制外」的合約教師,他們通常都只獲一年聘約,續約與否要視乎相關的政府現金津貼會否繼續發放。此外,由於很多此類津貼往往不足以按照教師薪級表聘用合約教師,故此「合約教師」獲得的薪酬往往與擁用同等資歷編制教師為低。這些津貼的運用,學校擁有自主權,有些校長為免教師有不切實際的期望,便會巧立名目,以如助理教師、副教師等不在法例規範下的職銜來聘用教師。

需要說明的是,這44.4位教師,已經包括了校長、副校長等學校管理人員,他們一般在教學上的工作較少(校長更大部份不用上課),以騰出空間來處理學校行政與管理的職務,因此教師的職級越低,上課的節數就會越多。

因此,即使有同等、甚或更高資歷的教師,只要不能進入編制,便會隨時面對失業的威脅,而這種威脅未必與教師的教學表現相關,而是制度使然。更由於近年適齡入學的學生人數銳減,學校的班級數目下降,編制教師的數目亦會按照比例減少。政府早幾年提出的「三保」措施,暫保編制內的教席數目不變,但同時以自然流失方式減去的教席空缺卻不得重新聘用教師,故此,新入職的教師,「常額」職位競爭就越來越大,這也是政策使然。但別忘記,既然政府向學校提供現金津貼,容許學校聘請「編制外」教師,也即是承認了學校的編制人手不足,只是政府不願長遠承擔而已。

社會有批評說,各行各業當中,「合約制」也是常規,為什麼偏要保障教師的「飯碗」呢?這便要由教育工作的本質談起。

教育工作與其他行業不同的地方,是要「服務」的對象是人,而且是在成長中關鍵時期的人。很多研究也發現,教師對學生越了解,學生的表現會越進步,而這需要長時間的工作。假如學校經常更換教師,對學生的成長也是不好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教師工作需要一定的穩定,才可以與學生建立良好關係,帶領他們成長。故此,「常額」制度要保障的,不只是教師的「飯碗」,也是學生的成長。

大家不妨想想,讀書時期,你學習過的課程內容,還剩多少?還是曾經對你成長有所啟發的老師,記憶比較深刻?很多時,對你影響較深的老師,他們很可能跟你認識了很長時間,對嗎?這就是教師能長時間待在崗位上的重要。

當然,我也同意,需要有一定的機制來確保教師的水平,而這機制現在是沒有的。不單是前線教師,現時也沒有機制確保學校管理人員的水平。這也是為什麼女生墮樓的聆訊後,社會對該校管理人員的表現譁然的原因。

香港學校的管理人員,是透過晉升制度而來的。通常是一些在教學、培育等工作的前線教師表現優秀,便獲得校長認可,獲得了晉升的機會。晉升後便要擔任管理工作,如科主任、行政組別主管等等。但我們必須承認,一個擅於教學、長於學生工作的人,未必是管理人才,但由於晉升涉及薪酬的增加,為現實考慮,很少獲推薦的人會拒絕晉升。

問題就來了,行內有句說話批評這樣的晉升制度是令學校「少了一個好老師,多了一個壞上司」。是的,管理工作不是人人都合適的,因為這當中涉及了許多非單純教學的能力,但在現時的制度下,卻暫無解決辦法。這也是為什麼案件聆訊中,該幾位老師被裁判官狠批之同時,有家長在網上力撐幾位涉事教師是好老師的原因。也許幾位涉事教師都是好老師,但從案件看來,肯定不是好的管理人員。

除非社會都認為學校教育不再重要,可以接受另類教育如在家教育,否則我們要深思的是整個教師聘任制度是否需要全面改革,從而令到學校可以聘用合適的人當教師、有完善的機制革除不合適的教師、建立多元的晉升制度,可以人盡其才。舉例說,可以參考新加坡的「雙軌制」,教師可以按能力及性向選擇成為教學專家、或者成為教育管理者,而兩者各司其職,令學校發展可以對學生更有裨益,也可以避免了職務上的錯配,最終影響學生學習及成長。

教育工作的性質不能與其他界別、尤其是商界比較,經常責難教育界的人也沒有深思教育對社會發展的角色。社會要持續進步,很多行業都可以隨時代而轉化、甚至消失,但教育可以嗎?我們大可一起來改革教育,甚至以合理的方式來改變教師的聘任制度,做到任人唯才,賞罰分明,對不合格的教師毋須姑息,才是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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