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港大洩密——傳媒價值何價?

港大洩密——傳媒價值何價?

任命機制與傳媒功能

日前紀文鳳與李國章在港大委員會議的發言錄音後被公開後,前者著眼陳文敏利用外界力量,試圖以威嚇等激進方式致委員任命他,質疑其誠信;後者提出陳被作黨委書記之嫌,考慮獲任命後的獨立性。然而,當任命機制被其它因素所蓋,社會的大專教育產業因此運作被污染,涉及公眾利益之因素,議題便由學校獨立行政過程,成為社會的質產權益問題,大眾的討論和傳媒報導理應開始。

保密原則與公眾利益

追求討論過程時,合理維護自身和對方的權益考慮,把會議獨立性提高,理應遵從保密原則。然而,在社會教育產業發展議題上,港大為本港學府,其副校任命過程將關係至社會未來成員質素培訓,理所當然所重視。不過,事件反映任命機制被凌駕,運作過程便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再者,由於記者手執第四權的監察社會之責,所以後者的社會利益便大於前者委員會原則。

尊重保密與事件價值

關於過程屬偷錄還是披露之矛,實是討論公開的主動或被動模式。今次港大事件近似美國的水門事件,偷錄過程後,消息便披露於公眾目光之下,供大眾研究社會利益的輕重。此事的獲取過程不是公眾重點而是公允與否之果。顯然考慮以事件的果推倒討論之始,引起矛盾在於價值着眼點。事實上事件誰是誰非,合理地以公眾權益為依歸。

原則與實際

最終事件的討論為在乎原則與實際,互相制衡的角力。法庭的禁制令仿似為角力戰暫停,但難以因此停止事件發展的公眾關注度。為維護傳媒公信力,追查力度有增無減,因此我確信港大若是要堅守崇高尊嚴,理想的下一步總離不開公開討論和交代,以法達義的社會運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