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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測」雨勢有效,這群校長應拿諾貝爾獎

「目測」雨勢有效,這群校長應拿諾貝爾獎

今時今日香港,斬樹可以目測,驗橋躉可以目測,原來連應該發甚麼暴雨警告,都可以目測。

提出此嶄新理念的,不是目不識丁的市井之徒,而是一群(理應)受過專業教育,擁有豐富教學(和做人)經驗的校長。

他們認為天文台信不過,於是不同校長在不同區域觀察雨勢,然後表達「觀感」,結果發現星期二考BCA當日早上上學前的雨勢,「認為」達到紅雨或黑雨水平。

到底他們在哪一處「觀察」後再歸納「觀感」呢?是家中陽台?是駕車途中?還是學校操場?

天文台與中大和理大有舉辦「社區天氣觀測計劃」,不少學校都有氣象站,有溫度計、風速計、風向錶、量雨筒,設備或不及天文台先進,但足以測量簡單天氣數據。新聞報道多次強調這群校長委派代表「各自監察、粗略統計」,最後「一致認為」,那天怎可能不發紅黑雨。真是「科學」得可以。

翻查6月13日上午的各區雨量分布,早上6時至7時、7時與8時,全港大部分地區的平均每小時雨量約為20至30毫米,符合黃雨標準,與紅雨(廣泛地區每小時錄得50毫米雨量)有一段距離。8時過後各區雨勢更頻密,部分區域(中西區)一小時雨量更逾70毫米,天文台便於9時前改發紅雨警告。然後陰謀論便出來了,一時又李生,一時又BCA,總之都是那些「天文台屬商經局」之類的論調。

暴雨預測對全世界氣象機構,都是極大挑戰,雨區可以發展得很快,也可非常局部地區的發展,可以15分鐘內達黑雨水平,但轉頭又變成微雨,而附近區域,甚至可以一滴雨都無。假如把暴雨警告的門檻降低,譬如將黃/紅/黑雨標準,下調至每小時10/25/40毫米,屆時警告發出頻率急增,是否會更擾民?有人提過可否設立「分區暴雨系統」,問題來了,我家住屯門,到觀塘上學上班,停課與否,究竟是根據「所住地」還是「上班上學地」的警告作準?

假如每小時雨量是20毫米,連續落十小時,累積是200毫米,這是非常可觀的雨量,但那個「每小時雨量」其實還未到黃雨水平。然而「每小時20毫米」的雨勢,足已令人渾身濕透,狼狽不堪,甚至本能地爆一句:「咁落法,點解唔係黑雨?」跟打風時的「點解咁都冇八號風球」,異曲同工。

人的感覺是有差異的,有人25度也穿羽絨,也有人12度仍是T恤一件;倘若氣象預測是感覺行先,那麼酷熱與寒冷天氣警告,我們應該用北歐挪威人,還是赤道幾內亞國民的感覺?

我認同現在的暴雨警告系統有改進空間,但在關顧市民需要之前,一切仍要以科學為本。觀感、覺得、認為、估計,不止不科學,更是不負責任。

有人調侃,就讓這群校長繼續「目測」所有東西吧,讓他們試試之後不論作甚麼決定,都會成為箭靶,好讓天文台員工可以輕鬆一點,打風落雨時不用再萬箭穿心。

假如「目測氣象」之舉成功,我提議提名這群校長,角逐下年度諾貝爾獎(因今年已截止),目測估計,勝算極高;到時,香港就不用再靠見過Steve Jobs的創科局長,也可成為全球科學家趨之若鶩的創科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