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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否認書面承諾 向工友表示「唔想和解就上勞審」

校方否認書面承諾 向工友表示「唔想和解就上勞審」

今天,一眾浸大保安工友、浸大社關和浸大學生會,約見物業處開會,及遞交訴求信。上週一,物業處處長曾在學生、工友面前簽訂承諾書。承諾書中第四點列明「香港浸會大學確保每名外判保安工人將於2017年7月內收妥經對沖後之遣散費全額總數」。但在今天學生及工友向物業處請願期間,林朗秋竟公然推番承諾,指工友必須接受龍衛以「特惠金」安排,與其和解並放棄追討遣散費後,校方才會確保工友可獲得經對沖後之遣散費餘額。此做法變相要脅工友放棄追討,助長龍衛逃避責任,並未對工友追討正當權益有任何保障。林朗秋在回應學生及工友質問時,不但否認自己曾承諾向所有工友發放全數遣散費,對沖後差額竟指自己簽署承諾書時「沒有權力代表學校」。學生與工友要求林朗秋聯絡可代表校方的高層與工友會面時,林朗秋不但拒絕聯絡,更與一眾物業處職員與學生、工友推撞。期間林朗秋不但推跌學生,更大聲指責保安工友「無紀律」。引起一陣混亂後,林朗秋最後逃離現場。

其後浸大行政副校長對話再約工友及學生見面,一眾工友學生隨即遊行至逸夫行政樓(鐘樓)會議室。但校方又拒絕由工友書面授權的職工盟代表參與會議,最後只有學生陪同工友獲准與李兆銓對話。在會議當中,校方的法律顧問竟表示,林朗秋於上週簽署承諾書要「從整體看」,再次表示工友若不接受與龍衛和解,接受特惠金安排,校方不會支付對沖後遣散費之全數差額。其後李兆銓更表示校方無法做到早前物業處向學生工友所作的多項口頭承諾,包括扣起龍衛尾數直至勞資糾紛解決為止、發出律師信後若龍衛仍堅拒發放遣散費會作出後續行動、保障工友不會被龍衛追討代通知金等等。李兆銓更多次以極惡劣的態度向工友呼喝,指工友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接受龍衛「特惠金」和解方案,或自行到勞資審裁處作追討。學生與工友均極力批評校方的說法完全是出爾反爾、推卸責任,但最後李兆銓竟以一句「停會」便自行離開會議室。

與校方會面後,浸大保安工友何先生指,大學高層企圖逃避責任,提出了「特惠金」的方案,若果工友不接受,便叫工友「上勞審」。顯示大學不願承擔責任,要弱勢的工友直接向財雄勢大的保安公司在法庭周旋。而浸大社關成員王瀚樑則批評,校方今日只不斷以「法律問題」推卸責任,指校方不能在法庭判決前逼令龍衛作出任何承諾或賠償,同樣邏輯下,校方亦不能保證龍衛的「特惠金」會真正發放給工友,但校方卻不斷游說工友接受安排。他指校方的不一致,明顯是與龍衛作出「摸底」後所作出的決定,而非真正為工友發聲,不惜違反所有承諾,與龍衛狼狽為奸。

學生與工友於會議結束均表明,學校在遣散費事件的責任絕不只是「法律責任」,現時校方的說法極度不負責任,完全違背校方早前表達的立場,更漠視校方作為外判商的僱主,以及大專院校在社會上的道德責任。若校方堅持繼續與龍衛私相授受,將會作出進一步行動向學校施壓。但校方竟在會議結束後兩小時忽然緊急通知全體工友,龍衛代表臨時約見工友,內容據悉是游說工友接受「特惠金」和解安排。而學生及職工盟代表竟被拒諸門外,無法參與會議。現時學生及職工盟代表仍在會議室(逸夫行政樓五樓)門前,等待進一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