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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他們犯了香港政府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的法,是惡法(聲援政治犯遊行)

姚松炎:他們犯了香港政府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的法,是惡法(聲援政治犯遊行)

20170820 聲援政治犯遊行
發言要點 Part 2

姚松炎發言:

首先,我們十六位朋友被判入獄,是我們民主運動的新里程。政府、法院一直所說是他們犯了法,今天我準備了一個紙牌。公安條例,他們犯了甚麼法?非法集結是公安條例。公安條例Public Order Ordinance原來是poo,POO is against Article 21 of ICCPR。大家要留意,法院、政府說,十六位民主英雄犯了公安條例裡的非法集結,而公安條例在主權回歸前已被撤銷,只是臨立會將它復辟,其實聯合國多年來指出,這條例是違反香港政府簽定的國際人權公約。所以大家搞清楚,他們犯了甚麼法?

他們犯了香港政府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的法,是惡法。(揭示)惡法是我們民主英雄應有的義,是我們應做的,揭示惡法的是我們的英雄,大家給掌聲,支持我們十六位民主英雄。大家有誰能重返議會或入到立法會,記著要幫大家取消公安條例。大家要向國際社會、向聯合國要求、施壓香港政府必須馬上取消公安條例。二零一八年ICCPR聯合國將會召開大會,香港是簽定的契約國,大家爭取這一年的時間,要求國際社會施壓香港政府馬上取消公安條例。

梁國雄發言:

各位,我站在台上非常之感觸,因為在高鐵抗爭後的那個晚上,大部份人都走了,剩下搞手繼續講。我當日講了一番說話: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底是你們的。你們青年人朝氣蓬勃,好像八九點鐘的太陽,世界是屬於你們的。這也是毛澤東講的。那時也說背代之爭,我說你們錯了。很多人覺得是年青人出來搞,其實不是,是年青人啟動的階級之前,我都是這麼說。甚麼是階級?就是一班人有權力,然後越來越有錢,一班人沒有權,然後越來越沒錢。大家都看到、知道的事我就不說,有個法律界的朋友,昨日給了whatsapp我,他說人家在研究,法律上你整天在話法官,到底會不會構成藐視法庭罪。叫我小心點。我一個做律師的朋友,昨天不知是否食飯飲茶聽到。喂我好驚呀,我好驚你唔落台呀。現在我逐點講。

第一,袁國強說這不是政治的決定,是司法界的決定,是律政司的決定,我想請問,律政司告了後,在司法界沒那麼離地的裁判官,經過了十多天的審訊,看了證據,了解了每一個當事人當日的行為的心態,他判了他們不是為了私利,他們是為了社會的公義,既然他們沒有暴力的行為,所以判了他們社會服務令。兩個裁決官都是這麼說。他們不是司法界的嗎?他們不做事的嗎?但袁國強說不行,我們要上訴。在律政署裡有人說,不行的boss,這樣是很離譜的,不可以這樣做的。好彩路透社的記者爆了出來,你知不知道袁國強怎樣說?「有不同意見是好事。」你說說甚麼是不同意見可不可以?是不是國家機密?還有甚麼司法保密權?十多人坐監,你律政司有甚麼司法保密權?接著,到上級法院。上級法院通常不會就下級法院的事實裁斷去再(審)。但那些大老爺睇戲咁睇要看片,你是否在研究當日發生了甚麼?可以的嗎?有人說,長毛你是否在搞局,有意見分歧不就有意見分歧,現在是大蝦細,你還有甚麼好說?

我想說一件事,各位傳媒聽著。在習近平來香港,七月一日,他見了所有人,包括政府,一部份立法會議員,行政會議成員,司法界代表。他是和整班人訓話。下級法官、律政司人員,是沒可能聽到的是不是。即是有分別。有些人聽到習近平的說話,習近平說甚麼?我讀一讀,他二零零八年七月,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提出了三權合作論。到他做了主席,隔了九年,叫做三權配合論。我告訴大家,司法界有句說話:公義不但需要秉行,但仍須彰顯。即是不是你自己做了公義就行,是要彰顯。當習主席說了兩次三權配合論,我們的特首、立法會主席、最高的終審庭大法官甚麼都不說,到底三權配合的說法是對還是不對?沒人說。那我是不是有合理懷疑?

你可以說,習主席你說錯了不好意思,但他們沒有。我們一介草民,你做到咁樣,我們懷疑你,覺得有不妥,有甚麼問題?三權配合論,你說了出來並且做了出來,還說我們屈你?我現在挑戰你袁國強,你說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那你不如公開那些不同的意見,現在梁國雄就是和你有不同意見,你夠不夠膽和我公開辯論?如果你嫌我不行,你夠不夠膽和余若薇、梁家傑辯論?公開不是嗎?公義不但需要秉持,但更需要彰顯。各位,當包致金,常任終審庭法官冇得再做時,他說了,風暴已經來臨,the storm is coming。我當初說他是不是傻,香港很少(風暴),但現在有。各位,你們有香港所有的東西,連批評一下都有人說是藐視法庭。我覺得不是藐視法庭,我覺得公義必須彰顯,是不是?各位,請大家鼓掌,為獄中朋友致敬。

岑敖暉發言:

接下來還會有很多案件,香港還會有很多政治犯,香港毫無疑問已進入寒冬。但寒冬不代表我們會被凍死、我們會被餓死。今天,願意走上街頭的朋友,就是和我們的政治犯、他們的家人說,你們並不孤單。我們都在。撐住。今天有新聞都頗轟動,很多朋友都有些情緒,有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說雙學三子被判監是求仁得仁,因為我們出得嚟行,預咗要還。但我很想和這麼多位法律界前輩說一句,沒錯,在面對這個社會這麼多不公義的情況下,我們願意走出來,願意公民抗命,更願意承擔加諸我們身上的苦難。

這星期就是最好的證明,當十六位朋友面對這麼嚴峻的刑罰,都可以這麼從容,堅強地面對他們的挑戰時,就是刮了袁國強一巴:嚴刑峻法,不能打殘我們。我們依然未爭取到我們覺得應有的自由、民主政制、公義的社會、平等的香港,嚴刑峻法、袁國強、北京、DQ,絕對會令香港人更憤怒、更堅持、更走出來。所以沒錯,他可以說我們是求仁得仁,因為當我們面對這麼大的代價、公民抗命者被收監時,如果香港人會同情、支時、會更加身體力行參與政治、走出來、走入社區,這麼,這一百人的監牢是不會白坐。我們願不願意令他們白坐監牢?如果我們都放棄,行完就算,是否很對不起他們?我們願意承擔自己的代價,這個,石永泰,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絕對沒說錯。

但我們這百多位以及未來更多的抗爭者,一定是政治犯,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私利,我們是為自己的政治信念、為這地方走出來對抗極權的擠壓、對抗北京政權加在我們身上的屈辱。而這政權回應我們的方式,是將比我們的行為、比原來控罪重很多倍的刑罰,加諸我們身上。

這不是政治報復是甚麼?這班朋友為了自己的家、為了香港的公義走出來,而要被判監一整年,這不是政治犯是甚麼?還有,姚教授說得很對,公安條例絕對是惡法,公安條例在一九九五年立法局時曾被廢除,但各位知不知道是何時恢復公安條例,即是非法集結、暴動、未經批准集結,這是常常被用來處理社運case的公安條例,是何時恢復?是臨時立法會,是在深圳開的臨時立法會。

這不是惡法是甚麼?當律政司用這條在深圳定的惡法去將我們的朋友收監,這不是政治檢控是甚麼?我希望各位朋友,未來有一段時間不會見到我們的戰友,未來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會有很多朋友被囚車押入監牢,我們最能做到的是,以我們的行動,不論是遊行、示威、街站、反對一地兩檢都好,我們每一個去參與政治行動,就是對在囚者、政治犯最大的堅持,希望各位可以繼續努力、撐住他們!對抗極權、義無反顧!對抗極權、絕對無罪!

岑敖暉傳媒訪問(部份):

我們不會認為我們的監是白坐或不應該坐。我們走出來就有心理準備付出這代價。希望透過戰友的入獄及受苦,令香港人更加明白香港的社會運動、反抗運動是在做甚麼。但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忽略整個法律過程,政治意味很重。當袁國強不否認刑期覆核是他的主意,當袁國強親口承認今日刑期覆核是希望為同類型街頭運動量度新的標準、阻嚇將來的街頭運動、社會運動時,這難道不是律政司有份牽頭的政治考慮、有份作出的政治決定?而當我們見到我們的法庭,雖然我不會懷疑香港仍有司法獨立,我不會懷疑香港的法官被共產黨拿著刀威嚇去判案,我相信這事情仍未發生。

但很遺憾的是,即使我們覺得仍保持到司法獨立,不代表香港可享有法治社會。法治最重要的元素包括限制政府權力、限制政府濫用法律打嚇公民的自由、權利,保障香港市民的政治自由及權利、公民權利、經濟權利,保障香港市民的經濟所需平等分配的權利,這些,在現時的司法制度下,不單未能保障到我們的權利,反而見到一個趨勢,在律政司、在北京鼓吹三權合一下,司法機關很遺憾地難這些價值越來越遠。

我們不打算抨擊任何司法機關,因為我們很明白,當自由、民主、公義、平等、權利等價值在法庭上可能會遭到打壓,可能會被完全否定時,我們就向另一個方向進發,我們就繼續承接著戰友們堅強的氣魄、他們堅時信念的決心,繼續在香港不同的崗位上做他們未能做到的事,打好未來每一場仗,我相信,與其批評法庭,不如思考自己可以做甚麼,令這些價值可以茁壯地在香港的公民社會成長,令香港的民主運動可以由低潮反彈。

我們認為這個刑期覆核根本不應出現。因為刑期覆核本身是袁國強的政治考量,而基本一個完全是政治考量而所作出的刑期覆核,或將這些政治考量帶入法庭,本身就和他們所說的違背。既然他們濫用這制度,我們當然會反對他們濫用這制度,覺得應該停止對年青人、不同派系的抗爭者的政治迫害,我相信這立場很明確。

我認為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重整香港市民對民主運動的信心,去面對未來這麼多的挑戰,包括如何建立對將來可能會入獄或已入獄的被捕者、被檢控者、抗爭者的支援,包括對他們家人、他們個人的支援,我相信這對未來的政治運動及政治參與是相當重要的一部份,因為我們不會樂觀地認為香港未來只有這批政治犯,香港未來會有越來越多政治犯,所以這是相當重要。

第二,希望各位朋友,現在有很多朋友,我很希望各位香港市民可以盡自己努力及可能去參與政治,不讑是遊行、示威、找自己認同的政治團體、公民團體,參與他們的工作,因為香港依然有很多議題,來自北京的打壓依然會一波又一波,一地兩檢迫在眉睫,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同樣是迫在眉睫,這全部都需要香港市民的力量及參與,才會有機會力挽狂瀾。當抗爭者在獄中依然沒有放棄,我希望各位香港朋友可以無拘大小,做得幾多得幾多,我相信這是已入獄及將入獄的政治犯最大的支援。

我們幾個團體或前雙學,一直的原則都是希望所有參與抗命行動的抗爭者明白現在的法律風險,可以了解清楚自己的底線,了解自己能承受多少,才去參與行動。而這原則,當然在九月二十六日當晚、已被囚在獄牢的民選議員羅冠聰,其實也多番強調,告訴香港市民,我們的公民抗命有風險,希望各位可以衡量(自己承受到的風險)。可惜法庭完全對這些善意的年輕人,他們的動機,他們的細心,完全置諸不顧,要將他們打入獄牢。但面對這麼嚴峻的形勢,我們未來的原則,和當晚羅冠聰的善意,我相信是絕對一致的。[完]

Credit: 蘋果動新聞 HK Apple 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