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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審批制度成效不彰 外判清潔工兩年僅加薪兩蚊

新審批制度成效不彰  外判清潔工兩年僅加薪兩蚊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在去年5月,就外判清潔工發佈新審批制度,加入非技術工人的工資和工時的評分,以鼓勵承辦商競投政府合約時提高清潔工人的工資。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在今年6月至7月期間以抽樣成功訪問了95名受僱於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的清潔工,近8成受訪者表示,工作兩年僅加薪兩蚊,時薪由32.5元加至34.5元,即只有最低工資水平。勞委會批評政府的新審批制度未見成效,促政府提高工資及工時的評分比重。

在新審批制度中,技術評分佔三至四成,包括外判承辦商的往績、運作及工人待遇等;價格評分佔六至七成,即外判商能提供的服務合約價錢。勞委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認為,新評分機制未能發揮效用,外判清潔工仍然以「價低者得」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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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勞委會提供

羅指出,根據康文署服務合約標書評分制度,在技術評分中(以100分為總分),工時佔3分、工資10分,其他準則佔87分。但羅提到技術評分只佔整體評分的三成,勞委會經過換算後(以100分為總分),實際工時只佔0.9分,工資只佔3分。換言之,工時和工資只佔合約標書的3.9分。羅表示外判承辦商沒有誘因提高工人待遇,直言「佔咁少分,承辦商就算提高工人待遇都唔會高分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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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總幹事李靜敏回應調查結果時指,目前的技術與價格評分只是三七比重,促請政府重新檢討外判服務合約標書,將技術與價格評分調整至五五比重,並且提高當中工資及工時建議的評分比重,以扭轉現時「價低者得」的投標原則。

李靜敏又指出,政府將清潔工作外判予承辦商,亦同時將責任外判。她期望政府能正視清潔工人被剝削的問題,完善審批制度,促請政府透過行政手段監管工人待遇,保障工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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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哥是新界區的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多數在鄉村、橫街窄巷、崎嶇小路、廁所和馬路上工作。華哥已年過65歲,沒有強積金供款,缺乏工作保障。他在現時的外判商工作了近2年,期間只曾加薪一次,時薪由33.5元升至34.5元,同樣是最低工資:「承辦商好古惑、好縮骨」。

記者:李瑞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