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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銘:口說關心劏房兒童 心中更愛高球權貴

陳紹銘:口說關心劏房兒童 心中更愛高球權貴

文:陳紹銘(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林鄭月娥於扶貧高峰會,談及建屋扶貧,竟將矛頭指向公眾及環保人士,她是如此說的︰「我曾經聽過有啲反對填海既環保人士話,個海唔識出聲,我代個海出聲反對你地黎搞我地,係居住環境極差的環境有好多小朋友,小朋友或許唔識出聲,請在座各位,為喱啲居住環境惡劣,每一日長大既小朋友發聲」

關心劏房兒童 更愛高球權貴

林鄭以劏房兒童為例,爭取公眾支持填海發展,如此「住屋問題 VS保育發展」對比,政府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前更多的是以「基層住屋 VS 郊野公園」比對,這甚至已成為政府發展土地的重要論述,不過,心水清的,早知如此二分對立其實沒有必要,因為現實中有更多的選項。

過往討論土地發展,政府常以「資料敏感」為由而隱藏全面資料,限制選項,引導市民意向。不過,隨著傳媒、團體、議會多番追蹤、研究、報導,公眾越來越知道土地發展選項之多︰空置地、棕土地、丁屋地、私人遊樂場地、市建地……

還有,再隱瞞也收不起的粉嶺高爾夫球場,一片170公頃面積,動輒能建逾數萬公屋居屋的土地,政府卻竟一再拖延,近來更提出「永續方案」!甚麼2027年收三份一地價,增加開放時間了事,更貼切的對立面,應是「權貴 VS 平民」,若然林鄭真的對劏房兒童處境極為著急,何不立即發展高球場?她有多著急劏房兒童?有多關心基層?不如坦白點說,她關顧基層,但更關顧權貴利益吧。

解決問題「需時」「要共識」?有錢有地為何不用?

事實上,今屆政府最慣用的技巧是甚麼?是先承認問題,貧窮、房屋、醫療等,再說政府已經做了很多,表面是迎難而上,不過,結論卻不是具體解決方法,反而是一大堆「需時」、「要共識」︰建屋「需時」、醫療安老人手「需時」、土地發展「要共識」、全民退保「要共識」,最後結論是︰「問題我知了,要做的我做了,問題在於社會公眾」。

「需時」?林鄭在高峰會指︰「房屋供應、土地供應需時,是有錢都解決唔到的問題」。土地供應固然重要,但金錢卻非無助紓緩住屋問題。例如,若能取捨減少部份賣地收入,少賣兩幅地給地產商,作建公屋居屋,已能造福幾千住家庭,資助公屋比私樓住更多人,而且價格租金都受限制,不會囤地囤樓起港人買不起的豪宅劏房;還可向市建局「購回」重建地,用作公屋居屋,不必再拆舊樓起豪宅,等等。有錢,少賣點地好、增加居屋折扣好、多發「N無津貼」好,怎會無用呢?不必「需時」。不過,今年盈餘1380億,最後「派糖」給大業主的遠比基層更多,關顧劏房兒童?更關顧大業主吧。

「要共識」?社會從來難有絕對共識,反而政府卻喜歡玩弄「共識」,多市民支持而政府不做,叫「社會未有共識」;民間有支持有反對但政府想做,叫「聽到很多市民支持」。收回粉嶺高球場全面建屋,政府敢做個民調嗎?逾半市民支持是否立即收回?永續權貴私人遊樂場、「濫用丁屋」謀利、商家濫用棕地、地產商囤地囤樓等等,反對聲音鋪天蓋地,如此「共識」政府又為何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如何叫人相信「土地大辯論」沒有前設?又會尊重民意?

今天,粉嶺高球場已成為政府分配土地資源的重要指標。林鄭月娥,如不立即全面使用粉嶺高球場建公屋居屋,就再無資格說土地不足,再無資格說致力建屋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