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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到母/父親節 請不要忘記被父母苛待的兒童

很快又到母/父親節 請不要忘記被父母苛待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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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到一年一度的母親節和父親節,這兩個節日會被社會大眾視為子女對父母表達孝心的重要節日。這兩個節日並非是傳統儒家社會所創立的,但基於儒家思想提倡「孝道」,所以這兩個節日在受儒家文化所影響的社會亦受到高度的重視。

可是,儒家思想大眾化的過程中,基於人性的醜陋,有不少長輩只選擇性提及一些被賦予身份權威的經典原文,情況猶如華人在上位者選擇性詮釋《基本法》般。儒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強調以禮和道德規範去約束在上位者的行為,但在實證上,不論長輩在日常生活中抑或政治領導人物(「家天下」倫理觀)不遵那些軟性規範,在下位者很多時只能以勸諫去喚起前者仁愛之心。諷刺的是,在上位者通常能不成正比地掌控道德和法律規範的話語權。換言之,在實際操作上,何謂「仁義禮智」、「孝」,在很多程度上是由在上位者說了算。即使儒家社會同時有法律去規範長輩和後輩的行為,規範後者的往往較規範前者的嚴謹得多。

筆者曾與一位研究《孝經》多年的儒家學者探討過相關的問題,對方的回應是現今的所謂儒家社會十居其九也是扭曲的,但他認為在下位者應要盡一切辦法用保留在上位者面子的方法去勸說,即使在上位者的不聽,也不要報以怨懟。這可謂是相當經典的儒家式答覆。不過,恕筆者未能完全認同這種處理手法。在扭曲的儒家社會,父母的權威被保守的既得利益者無限放大(被剝削者或許有朝一日會成為既得利益者),「仁義禮智」、「孝道」淪為美化部分父母(不自覺)剝削子女的概念。在那種情況下,父母衡量子女的最主要標準,是後者會否表現得「很乖」、「很聽話」和「懂得感恩」,而非能否愈趨掌握獨立自主的知性判斷和生活技巧。然而,除非一個人能確保自己的判斷必然無誤,否則完全聽自己話並非是好事。亦除非一個成人在大搞特搞個人崇拜,否則不可能要求別人完全接受自己的觀點。

誠然,若沒有父母生理上交配和母親的懷孕過程,子女不可能成為真實的生命。但若因此推論子女必須在任何情況下也須對生理上的父母表示感恩,未免過於粗疏。事實上,在交配和懷孕過程中,父母或多或少會把自己的主觀意志強加在子女身上。本來父母可以透過開放持平的言教和身教把不合理的強加主觀意志減至最低。然而,很多父母生育和教導時,要不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便是單向地把「我咁做都係為你好」的思維強加在子女的身上,甚或兩者皆有。最不堪的做法,是透過體罰對子女施予肉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恐嚇,迫使他們聽從自己的話。

雖然今時今日香港警方執法時,已把父母體罰子女當作虐待他人案處理,學校亦不時提及親子教育的講座,但香港父母體罰子女的嚴重性仍遠超官方數字所反映的。原因之一,是警方現時沒有足夠資源去執法,很多時只能依賴市民對左鄰右里提高警惕,若發覺情況有異便主動報警舉報。可是,市民既有可能覺得麻煩而不選擇報警,亦有可能受「不干預別人父母教子女」的文化所影響而採取「閒事莫管」或只是私下議論紛紛的處理手法。更何況,今時今日仍有為數不少的港人認為體罰問題不大,要他們看見體罰事件便下意識報警可謂難於登天。

亦有些情況是,儘管部分父母已曾接觸了傳統華人教育子女弊病的資訊,但他們在實踐時會採取「意見接受,態度照舊」或諸多不合理辯駁的態度。例如,有些父母在原則上認同責罵和體罰子女的問題,但在實踐上認為自己沒有足夠的資源和時間照顧子女,甚或工作/失業壓力大,便可以把自己以惡劣態度或體罰對待子女的手法合理化。筆者曾身體力行把傳統華人教育子女弊病的研究論文發放到不同的群組(包括自己親戚的群組),但有不少回應是反過來責怪筆者或研究文章的作者不懂傳統孝道和感恩,又或者表示「自己從前也遭到體罰,但同樣能夠成材(反襯今時今日年輕一代心靈『脆弱』)」。由此可見,儘管研究愈來愈深入研究親子議題,但這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打開與開明派家長對話的渠道。堅拒不接受意見的父母,仍可以「自己才最著緊自己的子女/最懂自己子女的為人」或「我教仔女關你叉事」的心態去看待異見。故此,差不多每年也有調查發現不少為人父母者曾透過體罰或言語暴力傷害子女的現象並不難理解。

今天是香港每年一度的兒童節。設立兒童節的一大目的,是要確認兒童須被善待。遺憾的是,這個節日往往不及母/父親節般具認受性,這便再一次反映出香港仍未完全擺脫側重長輩權威的問題。甚至乎,香港連有效遏止兒童遭受虐待這個最低的道德標準仍有一段距離。不少兒童每天也生活在父母的言語暴力或/和武力的傷害中,有些父母甚至不負責任地拋棄自己的子女。那些人只懂欺負毫無還擊之力的孩子,或把壓力發泄在他們身上,毫無疑問是懦夫中的懦夫。若教育制度以至社會大眾仍偏重不問情由的「孝道」和「感恩」(愚忠和愚孝),那便無疑於間接縱容人為不幸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