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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冇心肝(上)】張超雄:有一天我們都會老 勿讓自己遺憾終生

【羅致光,冇心肝(上)】張超雄:有一天我們都會老 勿讓自己遺憾終生

撰文︰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又幾多人屋企有每人16平方米吖?」羅致光有點嬉皮笑臉地説。

他是在回應我們要求把老人及殘疾人士院舍的人均面積由目前的6.5平方米(約70平方)增加至16平方米(約172平方呎)。對了,很多香港人住劏房,或擠在比劏房好不了多少的狹窄空間。根據羅局長的説法,香港人老了、變成殘疾、不能自理、行動不便的時候,亦不必住在較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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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現正就《院舍條例》修例召開工作小組,我與邵家臻議員聯同多個民間及專業團體,倡議院舍「8+8方案」,即寢室空間及共用空間各不少於8平方米(即各約86平方呎),總共16平方米(約172平方呎)。

不過,在工作小組商議之時,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卻「脅持」長者和殘疾人士作為「人質」,發表言論偏幫私營院舍,聲稱私院會因此而「執笠」,又稱人均面積8平方米就已足夠,即是遷就院舍的不足來調低法例要求,活生生示範何謂本末倒置、「官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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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到這些院舍巡院,情況是慘不忍睹。舉例指,住在殘疾院舍的院友,很多是行動不便,或是視障、聽障,他們不懂表達自己的需要。我們曾見過,他們的床位圍了板,但那些板已破爛,部分是因為院友不知如何表達情緒,於是唯有這樣發洩,亦令院友及員工之間衝突頻生。有些院舍則很殘舊、有異味,我們進去時也感到難受。為何可以將長者及殘疾人士安置在這些地方,每分每秒都要面對這個環境!社署雖然不斷「巡查」,甚麼曾發出警告,但院舍竟可以維持這樣的狀態。

政府現時脅持長者及殘疾人士作為「人質」,皆因羅致光認為他們住在院舍,就不能提升院舍標準,否則私院就會「執笠」,長者及殘疾人士會被趕出街。這明顯只是「官商合作」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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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理論上是一個社工,過往多年教授社工課程,我不需要跟他談社工價值。只是若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以我們的社會發展水平,是否要把這些最弱勢的人放在這些環境?

我們很想將院舍環境改變成一個人擁有基本尊嚴生活的地方,不是要求要有多奢侈、多豪華,但如果這樣卑微的訴求都令我們變成罪人,扣上「趕老人家瞓街」的帽子,我覺得很荒謬。

最近有一個自立支援的論壇,民間團體包括關注家居照顧大聯盟、安老服務倡導聯盟,邀請了台灣創立自立支援學院的林金立老師來香港分享。林老師舉例指,根據日本的自立支援服務,服務使用者不需要使用約束衣,亦不需要用尿片,這是革命性的改革。他續稱,日本的老師問了他兩個問題,如果答到這兩個問題,院舍就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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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是否願意你的家人住在這樣的院舍?當你有需要時,又是否願意住在這些院舍?

第二,你是否希望你的子女在這樣的環境工作?

我想問問羅致光,當我們看到現時很多私院的質素淪落至此,他又是否答到上述這兩條問題?

如果他答不到這條問題,大家應該很清楚,誰才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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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的合理性︰有十年期限的過渡方案、跟足社署合約院建議

現時兩條《院舍條例》,第一條是安老院舍,這條條例是1996年立法,另一條是殘疾院舍條例,這條條例是2011年立法。現時兩條條例列明,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約70平方呎),寢室和共用空間並無分開。

安老院舍條例至今22年,從無任何修訂,政府終等到發生劍橋事件、康橋事件等悲劇,才肯修例。22年,我們都忍夠了,若然今次沒有好好修例,我們誓不罷休,因為我們不知道下次修例是否又要等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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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提出院舍人均面積8+8方案,即寢室面積8平方米(約86平方呎),另外共用空間包括廚房、飯廳、洗手間、寫字樓等面積8平方米,即共16平方米(約172平方呎)。這些殘疾、行動不便的人士,理應要居住在更寬敞的地方。

我們建議8+8方案是有兩級標準:現存運作中的院舍可有長達十年過渡期,逐步提升至9.5平方米;新建的院舍,其人均面積標準則須符合16平方米。

不過,羅致光故意對我們的十年過渡方案絕口不提,最近還透過網誌和傳媒,不斷指16平方米太理想、不現實,沒有幾多人的住所人均面積有16平方米,然後竟說這些弱勢人士住8平方米就足夠,即比我們提議的16平方米減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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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參考了社署的標準*。在合約院的標準是15.4平方米(約166平方呎),而當中還未包括洗手間空間。當社署也有這樣的要求,我們的8+8方案,其實也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是這個建議又沒有規範私院,只用在津助院舍。

我們等足22年,現再給予10年時間作過渡,假如這些劣質院舍都不能提高人均面積,從而提升院友居住質素的話,不如收檔!請局長好好解釋,為何十年時間私院都交不到功課時,局長還要偏幫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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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入住院舍的並非一般人,可以隨時外出;他們很多時是需要坐輪椅、長時間逗留在院舍。我在探訪過程中,看到院友基本上在日間底夜間都沒有其他活動,日只逗留在院舍內。

部分院友需要坐輪椅,甚至長時間卧床,你可以想像到,為方便輪椅進出,走廊通道必須寬闊;若是視障的院友,他們需要盲公竹,而根據政府守則,這些視障人士需要的空間亦是較多。以往亦有新聞報道,院舍因空間太少,院友易有爭拗,甚至曾出現血案、命案!

故此,我們希望院友有屬於自己的獨立和自由空間,床與床之間不能太窄,亦可擺放衣櫃、椅子、桌子等。但現時很多院舍都沒有這樣的空間擺放小小的傢俱,衣櫃是絕無僅有,院友的衣物通常是放在床底,或四處懸掛;床與床之間只隔著床頭櫃,部分自理能力較差的院友,物品或會四處亂放,則容易惹起爭拗。

至於共用空間,你可想像到洗手間亦要相應寬闊,才可讓輪椅甚或照顧員進出。我們亦關心復康的元素,殘疾院舍在社署分類之中,屬復康服務,在院舍之內理應要有復康訓練。但很可惜,很多私院沒有復康區,院友只是住、睡、吃。如設立復康區,則需要擺放復康器械,讓他們身體機能進步,脫離使用尿片的情況。如院友沒有一個活動空間,身體機能快速退化,健康亦只會愈來愈差。

另外,我們也考慮扶抱的要求。如果工作人員要協助扶抱院友,或要動用吊機,亦要有足夠空間;有時長者亦需要維生儀器,如呼吸機、製氧機。

最近,政府花十億元投資「樂齡科技」基金,讓安老院舍購入先進的科技產品協助院友復康之用,但如果院舍空間太少,那些科技器材如機械人,則無處可放。請不要搵笨,口講先進,現實卻落後。

去年六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夫人彭麗媛到香港仔一間安老綜合中心參觀。港府當然安排她參觀最豪華的院舍,但事實上香港並非每間安老院舍都是如此。若然那個示範院舍才是政府引以自豪的,那麼坊間絕大部分的私院,政府又如何評價?這些劣質私院根本與國際水平完全沾不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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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曾經問我,為何要咬著這個議題不放?很多年前,我已察覺這些院舍存在很大問題,於是親身走到院舍視察環境。當第一次看見這些慘不忍睹的狀況,就覺得自己有責任去發聲。作為一個社工,是不會容許這些最弱勢、失去自理能力、不能清楚表達自己需要的人,處身在這些環境,我的憤怒隨之而來。

我沒辦法放下這份憤怒!如果我身在這個立法會議員的位置,如我放棄這些長者及殘疾人士,我會對不起他們,對不起自己,更難以忠於自己。所以我跟家人說,即使這四年如果我做不了甚麼,也至少要盡力為這群人發聲。

*註︰社署相關設施人均面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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