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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與非信徒相處、比起信主的還要舒適一點(下)

有時,與非信徒相處、比起信主的還要舒適一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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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不想與信徒相處的原因,是失望。

其實已經沒有給過期望了,為什麼還會失望的呢?原因是我對「基督徒」三隻字,很難不賦予一點期望-但,其實也不是什麼偉大的期望罷。

不知怎地,基督徒總喜歡為別人劃線,尤其是「道德的線」。基督徒總愛把非信徒的「屬世」看成「洪水猛獸」,外間就是「咆哮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吞吃的人」。好像自己的道德水平就很高、人家「未信主」的就很低,大家要小心提防似的(我相信越「靈恩」的教會情況越嚴重)。實際例子的話,可以有關婚姻議題(如非信徒就會婚前性行為、容易離婚)、性議題(非信徒同意同性戀)、家庭議題(非信徒家庭破碎不整全)等等,簡直到一種「非信徒妖魔化」的境地。

但,在我看來,這些「東西」、「議題」也是「道德水平」的一種嗎?在我而言,以下這些人之為人的美德素質更為重要,包括正義、為人正直、無偽、待人至少和善有禮、背後不說人壞話只說事實、不聽信蠶言、工作不需很努力但起碼完成本分(即有責任感)、不卸膊、能自省...難道我要求真的太高麼?

當中有不少,其實只是「勉強完成道德底線」就可以了,也不要求你「多做什麼好事」-坦白說,若果對方是基督徒,我會更容易對對方有這些期望。但遺憾地,在個人經驗中,不論教會抑或職場,總有一大堆連「道德底線」也維持不了的「信徒」-對呀,他們就是教會眼中「最屬靈」、返教會「最守規距」、「最願意事奉主」的那一些人呀(我不是說做到上述三點就是壞人,而事實是有一部份壞的人卻是教會最「認為他們是很好」的人)。但背後做盡髒事的就是他們。

成為基督徒,也許大部分都不會殺人放火;但,這些隱而未見的罪,卻最容易侵蝕我們從上帝而來的良知。

而,自己遇見的事少、電視看見的事大。天天新聞報道中的那些什麼高官議員,多麼的「虔誠」、多麼的「屬靈」、又多麼的「媚共」(歡迎對號入座),想著想著實在難以不縐上眉頭:上帝呀,他朝我在天堂真的要見到他們嗎?我可以見的是劉曉波、德蘭修女、和一大堆未相信你而行事忠直的人們嗎(要知道基督徒是會認為「天主教徒」也不是「信耶穌」的一份子...)?

要是真的要見他們,我下地獄好了,天堂真的不是我杯茶。

所以嘛,我與「教會中人」相處,簡直有一種「道不同不相為謀」之感:大家執著的根本就不同。反倒在生活中,遇見不少未信主的(甚至信其他教),卻能做到表裡如一,行事忠直-這,也許就是我與非信徒相處、比起信主的還要舒適一點的原因吧。

一切一切,總叫我常用文首的圖去「勉勵」自己:好心幾廿歲人、就唔好(對基督徒)咁多幻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