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民權觀察收35宗警察濫權個案 受害人警棍、盾牌傷痕清晰可見

民權觀察收35宗警察濫權個案 受害人警棍、盾牌傷痕清晰可見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在記者會上,展示受害者身上多處傷勢的照片。

(獨媒特約報導)6月12日警方暴力清場,人權組織「民權觀察」成立平台收集受害人個案,有和平示威者被警棍及盾牌攻擊至滿身傷痕。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直指警方多次不合法及不恰當使用武力。民權觀察表示將以民事、刑事及警察投訴課多方面跟進,法政匯思則促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事件。

民權觀察成立的「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推出兩日,至今收到35宗個案,其中27人是受害者,8人是目擊者,涉及警方不當使用武力的分類包括25宗發射催淚彈、5宗毆打、6宗使用警棍、4宗使用布袋彈及橡膠子彈、7宗使用胡椒噴劑及5宗濫用截停搜查。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稱,他們收到的個案中有情節相當嚴重,有未曾參與衝擊的受害者指,在6月12日遭多名警員包圍並以警棍、盾牌襲擊,倒地後仍繼續遭拳打腳踢。

另一名受害人正從中環方向離開時被「速龍小隊」從後以警棍及盾牌襲擊,回望時更被噴射胡椒噴劑。此外,民權觀察亦收到一名受害人懷疑被催淚彈擊中胸口,王浩賢強調根據《日內瓦公約》,以催淚彈射擊人體上身及頭部屬非法武力,擊中胸口可導致心臟或呼吸停頓,而一旦射中頸部或頭部或會致命。

IMG_4524

已成立調查小組 循民事、刑事跟進

民權觀察已成立一個由社工及律師組成的專家調查小組,將個別約見受害者及目擊者,計劃循民事、刑事及投訴警察課跟進。王浩賢認為,律政司應主動向警方了解當日的行動紀錄及審視已公開片段,嚴肅跟進警方違法使用武力的問題。不過王浩賢亦承認如受害人以私人傳票形式提出刑事控告,將會非常困難。

民權觀察亦認為警方使用過度武力,涉及的問題是警隊的文化及訓練,以及對示威活動的取態,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早前公布14段已驗證的片段,證明警方6月12日當日濫用武力,總幹事譚萬基總結指警方暴力毆打示威者、向和平示威者發放多枚催淚彈,包括向無疏散通道、港鐵站等地方及正在後退的人群發射,警方亦不合法向群眾使用橡膠子彈及不恰當使用胡椒噴劑,以及阻礙記者採訪。

IMG_4518
法政匯思成員楊嘉瑋

促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

法政匯思成員楊嘉瑋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非特例,最近的例子便是港鐵沙中綫事件。他詳細解說成立委員會的程序,首先是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可委任一個或多個委員,主席一般是退休法官。楊嘉瑋指,委員會在人手及資源上較監警會更為充足,亦更獨立,而委員會屬獨立法庭程序,可以有法律代表,委員會亦有傳召、盤問、尋找專家證人例如社會學家及國際警政專家等權力。楊嘉瑋亦指,委員會亦有權將部分文件及聆訊保密,警方如有需要可向委員會申請,不需擔憂行動機密外洩。

楊嘉瑋強調,委員會相比監警會或投訴警案課最大的好處,是任何證人在委員會作出的證供,不能用作於其他刑事檢控,對受害人有更大保障。此外,委員會的目的是要查明真相及檢討制度問題,楊嘉瑋指這些均是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較難處理的問題。

以個人身份參與平台工作的事務律師林正文認為,委員會可審視整個部門處理大型集會的策略、現場指揮官的行動依據,以及內部日常作出的訓示內容。林正文指這些機制,未能在個別個案的刑事程序中處理。他認為全面調查亦能保障前線警務人員,避免因為警隊政策而產生不必要衝突。

林正文認為委員會職權可包括警方使用過份武力、速龍小隊及便衣人員不展示警員編號、警員使用截停搜查的權力所受的訓練、警員在醫院獲取病人資料的現狀、「暴動」應由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局長或行政長官界定,以及現場採用的武力由誰決定。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策劃幹事于愷絹指,聯合國相關委員會已多次指投訴警察課屬警隊下的部門。缺乏獨立性,而監警會亦沒有調查權,聯合國憂慮投訴人會遭報復,建議本港要設立真正的獨立機制。

王浩賢指市民對監警會制度毫無信心,能證實的個案絕無僅有,而監警會亦從未就改善監察警員機制提出建議。

對於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否只審視6月12日衝突,楊嘉瑋認為可考慮包括6月11日警方在金鐘港鐵站不斷截停搜查,以及6月9日至6月10日凌晨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