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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女子遭射爆眼「眾說紛紜」不排除邀落口供後作拘捕

警方指女子遭射爆眼「眾說紛紜」不排除邀落口供後作拘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

(獨媒特約報導) 警方疑在8月11日晚於尖沙咀警署外,向集結的示威者發射多枚催淚彈及布袋彈,期間有一名女子懷疑被布袋彈擊中頭部,令右眼球爆裂,血流不止。警方今午再度回應事件,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不承認該名女子受傷與警方有關,又指現階段事件「眾說紛紜」,須調查出事件的真相。他又指警方已邀請該名女生報警及落口供,但不排除會在落口供之後反控告該名女子涉嫌暴動罪。

對於有急救女隊員被警方槍擊致右眼視力嚴重受損,之後更發現該女生的眼罩上留有布袋彈。有記者追問警方會否負起主動調查的責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不承認女生受傷與警方有關,指現階段「眾說紛紜」,又稱「最重要係搞清楚發生咩事」。他表網上流傳的片段有參考價值,但與呈上法庭氖作為證據有仍距離,又指自己曾見過有不同的版本,強調需要還原事件真相。他稱,現時仍未接獲女生報警,但警方已開始調查工作,亦未有鎖定任何疑違反警例的警員,僅透過醫院邀請該名女生報警落口供,並呼籲其他人士提供資料,「等一等,睇下我哋查啲咩出嚟」。

多名記者對警方的回應不滿,《蘋果日報》記者批評警方一改射傷少女右眼受傷的說法,由鋼珠與布袋彈推說至「眾說紛紜」。李桂華強調要弄清楚整件事如何發生,包括調查受傷少女的醫療報告、警方開槍報告,以及少女的口供。有記者追問,警方會否在之後反告少女暴動罪,李則指事情有緩急先後,只承諾「落口供之前唔會告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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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部警司方志堅

該名《蘋果日報》記者之後要求警方公開發射催淚彈及布袋彈的指引,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明不會公開內容,稱公開指引會影響警方戰術的安排,只強調警隊內部有嚴格指引,警方會以身體最大部份為射撃目標,惟遠距離發射則未必每次都能命中,仍有商榷餘地。他又指,警方無法選擇使用哪種武力,以及在哪裡使用,表示當時尖沙咀警署被攻打,更受到汽油彈及鋼珠襲擊,未能確認警員從高處使用催淚彈的位置。

謝振中之後亦「幫口」,稱指引沒有限制警員在低位使用武力,強調警方可以在自身安全及有效的位置使用任何武力。惟記者仍然不滿,反問警方「你明唔明我講咩?你唔喺現場,我喺現場。可唔可以由高向低咁直接發射?」方志堅表示催淚彈的指引上沒有明確禁止從高向低發射,指警方會視乎行動目的而決定發射位置。該記者之後繼續追問,「咁布袋彈呢?爆眼個位少女眼罩上係kick住粒布袋彈,唔會有人受咗傷,再搵個爛眼罩攝粒布袋彈,再放回傷口上面」,質疑警方不主動調查在尖沙咀現場的警員,反而要求在醫院留院的少女報警。李桂華僅稱,將會檢閱警員的開槍報告,須看完才可聯絡相關警員。

有記者之後追問警方從何時開始使用過期催淚彈,方志堅回應,部份催淚彈已過「最佳使用效能日期」,但警方向生產商覆核後,已證明過期催淚彈不會釋出毒素,仍然安全,但警方仍會檢討催淚彈的生產日期及批次。他直言,希望未來所使用的催淚彈會是最佳效能,又指警隊是是最不想使用催淚彈。

記者: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