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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示威者被捕後遭警凌辱 無理祼搜兼筆打大腿間

女示威者被捕後遭警凌辱 無理祼搜兼筆打大腿間

(獨媒特約報導)反送中運動持續兩個多月,多名示威者在遊行後遭警察濫暴,有女示威者在拘捕及送院後,受到女警凌辱。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事主呂小姐(化名)下午見記者及講述經過,呂小姐指出,在報導中獲悉三十多名手足被警察打至骨折和重傷,所以即使冒著遭黑警及藍絲的抽後算賬,但如果可以令其他受虐的手足站出來,均在所不惜。

呂小姐被捕後因為身體不適送院,在醫院時已受到警察的言語凌辱,嘲諷她是「扮痛」。呂小姐及後出院,並即日提堂,家人安排了衣物作更換。在更換衣物出院後,呂小姐卻先遭送到警署,她當時身上只有身份證。

被送到警署後,一名女警大聲喝令呂小姐進入房間,並斥要脱下身上所有衣服搜身。呂小姐反問為何內衣都要脱下,女警稱「因為你係犯,因為你犯咗法,犯咗法就要除哂搜身」。呂小姐感到十分害怕,期間曾嘗試用雙手遮蓋身體重要部位,但卻遭女警以筆打手,並用筆打向大腿間中間,更喚她「踎低起身三次」。呂小姐因傷未能踎低。

整個過程歷時十五分鐘至半小時,呂小姐引述稱,女警「睇完前面」後,呼喝要轉身後面,期間另一名女警更以一種享受的眼光看著她,並作上下打量。女警又要求呂小姐把衣服予他們搜查,但沒有戴上手套。而呂小姐遭赤裸搜查後,警察更要求她簽署赤裸搜查同意書。

在搜身後,更有十多名男警站在門外,呂小姐表示十分難過,但她強忍淚水,「喊就等於輸咗」。她在記者會上更反問,「我想問警察,係咪被捕就沒有基本人權和對女性的尊重?」呂小姐在事發後有嚴重抑鬱,甚至不敢出街,及害怕遇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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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陳惠源

呂小姐在記者會上激動落淚,感謝律師和陳淑莊的協助和鼓勵。呂小姐的代表律師陳惠源表示,其當事人的控罪不涉及毒品和違禁品,所以赤裸搜身是不能接受。他批評警察濫權,重申當事人已留院數日,及已遭法庭鎖定控罪,並在適當的情況下便必須上庭,「入院已經搜咗身,並換上醫院的衣服。」

陳惠源要求警務處立即交代,為何警員沒有配帶手套下便作搜身,質疑如果事主有違禁品,亦會毀壞證物,「結論就是凌辱」。他炮轟警察濫權,使用對待戰俘的態度,並竟對過程樂在其中。

另一代表律師蔡梓蘊則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會披露案情和被捕的細節。兩名律師又透露,已鎖定兩名女警的身份,表明將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質疑她們已干犯非禮及串同非禮等刑事罪行。呂小姐更即席公佈兩名女警警員編號,即 55827和 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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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強調,雖然今次事件涉及的是女警,但不代表「女搜查女」便一定符合規矩。她表示事主勇敢站出來,一點都不容易。陳淑莊又認為,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已是最基本的事,又指雨傘運動已過了五年,但警察的濫權卻是有增無減。她呼籲,所有曾受到警察的虐打和凌虐的人,都要勇敢發聲。

記者:麥馬高、麥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