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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義士」被控襲警獲准保釋 另一813機場被告需還柙

「岳義士」被控襲警獲准保釋  另一813機場被告需還柙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中午,有3宗涉及近期示威的案件提堂。上周日於北角被捕、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19歲學生被控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另外,一名23歲技術員涉於813機場襲擊警員,導致對方拔槍示警,成為第二位因是次事件被控暴動罪的人,他不獲准保釋。

網稱「岳義士」男子被控襲警

於上周日(9月15)在北角衝突中被捕,被網民稱呼為「岳義士」的19歲學生陳以晉,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一項「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上周日於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馬智聖,及無合法權限和無合理辯解下持有一支伸縮棍。

據辯方庭上透露,陳正在修讀IVE的社區服務課程。犯人欄內的他手纏白色病人手帶,臉部有少許腫脹。據悉,陳涉嫌以伸縮棍從後襲擊警察,該警察在追捕陳時左臂受傷。

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陳以晉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需守宵禁令、不准離港及禁足以英皇道、木星街、油街及電氣道所圍繞的範圍。

大批市民在庭外聲援及守候「岳義士」,並多次高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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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機場涉襲擊致警拔槍 再一人被控暴動

23歲港鐵維修技術員葉文亮,則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名。控罪指他於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非法及惡意對黃耀華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8月12日,市民為抗議警方前一天(11日)血腥鎮壓示威者,一連兩日發起機場集會,圖以和平方式癱瘓機場運作。一名內地男子在13日的機場集會中,被懷疑是公安身份,遭示威者圍困多個小時。至晚上,該男子報稱身體不適,包括黃耀華在內的警察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他,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黃耀華一度被示威者圍毆,直至他拔槍指向人群,才終止攻擊。據悉,葉當時戴黑色口罩身處人群中,涉嫌用電筒擊打黃的背部。繼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後,葉為第二名因是次事件被控「暴動」罪名的人。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警方從他居所搜出的衣服,均與影片上一名施襲的男子衣飾吻合,此外亦搜出大量波子、4支強光電筒、手套、保鮮紙、眼罩及口罩等物資,形容證據充足及案情嚴重,若果准許被告保釋,將有機會再犯罪。

主任裁判官錢禮最終不批准被告保釋,被告需還柙看管。

涉714沙田衝突 16歲學生被控非法集結及傷人

一名16歲的李姓學生涉沙田大遊行衝突,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和一項「非法集結」罪名。「有意圖傷人」控罪指他於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一間店鋪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張歷恆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非法集結」控罪指他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

當法庭書記宣讀控罪後,李表示「我無嘢講。」及後主任裁判官錢禮向他表示,只需表示是否明白控罪便可。李才表示明白控罪。

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李獲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期間需守晚上10點半至早上6時半的宵禁令、不准離港及禁足沙田新城市廣場以外100米範圍。

記者:黎彩燕
攝影:梁筱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