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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極權惡法 捍衛表達自由

反對極權惡法 捍衛表達自由

正委譴責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之聲明

香港特區政府今天(10月4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嚴厲譴責當局可恥的決定,敦促政府立即撤回惡法,並接納民間訴求。

《緊急法》乃近百年前英國殖民統治香港遺留的惡法,如今由特區政府引用,不單是香港社會嚴重的退倒,而且超越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這種以「例外狀態」無限擴張自己權力,乃大部分獨裁者的手段。今日林鄭政權的所作所為,實在是重蹈極權歷史覆轍。

在過去一百多日的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中,數以百萬計市民以和平理性的遊行表達訴求,惟政府一直漠視民意,更動用警察以不恰當的武力打壓市民,造成現在的社會動盪。政府從無反省自身才是造成現時局面的始作俑者,更把責任歸咎於示威者,並以《禁蒙面法》作進一步的打壓。

政府如今繞過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試圖遏止勇武示威,不但沒有對症下藥,甚至粗暴地限制公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並嚴重踐踏立法機關和選民的尊嚴。我們相信此例一開,其他惡法將接踵而來,加深政府及市民的對立。香港社會勢必無法回復團結與和平,反而加劇撕裂和對抗。

天主教社會訓導明言:「⋯⋯以暴力鎮壓衝突無法達致和平。暴力往往是由謊言和不公引起的,不正義的結構一再導致剝削與痛苦。暴力抵抗即是表達缺乏參與和自由被剝削。只有構建以公正為準則的自由社會,人人都有發展的前景,才能達致長期的和平⋯⋯」(DOCAT 286)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要求特區政府:

1)立即撤回《禁蒙面法》;
2)就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3)在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正式調查結果前,必須停止檢控示威者;
4)制止警方使用過份及致命暴力鎮壓市民,並還市民行使遊行集會自由;
5)在人大831框架以外,立即實行真雙普選。

2019年10月4日